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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2024年前三季度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就业情况简析

2024-11-04 08:10     来源:河池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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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领域,也是反映消费市场活跃度的重要标志。9月末,河池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从业人员3838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82人,增长11.1%。其中,住宿业从业人员2352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36人,增长16.7%;餐饮业从业人员1486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6人,增长3.2%。

一、就业人员情况

从行业看住宿业中旅游饭店(1369人)、其他一般旅馆(458人)、民宿服务(59人)从业人员同比增加最多,分别增加278人、90人和59人;餐饮业中正餐服务业(1447人)、快餐服务业(23人)从业人员同比增加最多,分别增加40人和11人。

从地区看住宿业从业人员呈“六增四降一平”,巴马瑶族自治县(469人)和南丹县(410人)同比增加最多,分别增加252人和197人;餐饮业从业人员呈“四增七降”,东兰县(131人)和南丹县(192人)同比增加最多,分别增加74人和46人。

从平均工资看住宿业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3506元,其中最高的是民宿服务(3725元),与最低的其他住宿业(3122元)之比为1.19:1;餐饮业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3451元,其中最高的是小吃服务(4611元),与最低的快餐服务(2971元)之比为1.55:1。

二、企业用工现状

2024年第三季度“四上”企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市超七成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受访企业用工人数与上季度持平,仅两成企业反映用工需求有所减少,其中42.9%的受访企业表示“经营正常,未及时对减员岗位进行招录补充”是导致其用工减少的最主要原因,“临时性或者季节性的用工减少”排在第二,占比57.1%。

三、有利因素

(一)限额以上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144个比上年同期增加28个增长24.1分行业小类看,企业法人数量同比增速较快的行业有快餐服务100.0%)、其他一般旅馆27.3%)、正餐服务26.6%)旅游饭店25.0%)

文旅融合带动住宿和餐饮业市场需求。游客对住宿的需求不再仅限于基本的休息功能,更追求文化体验和个性化服务,从而推动住宿业的发展。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中民宿服务行业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文旅融合使得游客在旅行中更加注重体验当地美食文化,餐饮业通过结合地方特色,提供地道美食,不仅丰富了游客的旅行体验,也促进了餐饮业的市场需求。全市限额以上餐饮业中正餐服务从业人数同比增长2.8%,快餐服务同比增长91.7%。

四、存在问题

(一)约六成企业存在招工难问题。企业景气调查结果显示,第三季度全市57.7%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受访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招工难问题。存在招工难问题的受访企业中,分别有83.3%和70.0%表示“求职者对薪酬期望过高”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减少”是其招工难的主要原因,“总体上求职者人数减少”排位第三,占比20.0%。企业招工难最突出的工种是普通技工(或销售人员、普通服务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分别占比44.2%和21.2%。

(二)部分限额以上企业过度依赖政府项目或资金。住宿业中经济型连锁酒店和其他住宿业的从业人员分别同比减少31人和60人,主要是受到了我市几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收尾,建设人员逐步撤离,酒店固定客源数量腰斩的影响。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多与政府部门合作,今年机关事业单位的伙食补助政策调整对其影响较大,导致餐饮业中快餐服务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同比下降13.0%。

(三)住宿和餐饮业“个转企”“小升规”积极性不足。2023年全市住宿餐饮业企业约500家,个体户约7000家,但截止今年9月限额以上企业仅144家。其中,都安瑶族自治县和大化瑶族自治县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各仅有1家。住宿和餐饮业“个转企”“小升规”积极性不足的主要原因涉及法规政策、思想观念、经营成本、认识偏差以及管理行政成本上升等多个方面因素。‌

五、几点建议

(一)畅通就业渠道,优化就业服务。推进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建设,实施“点对点”精准培训,鼓励职业技术院校开展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实践教学等。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用工岗位信息数据库,登记灵活就业人员求职意向,及时提供岗位供求、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劳动维权等全链条精细化就业服务。

(二)扩大文旅消费,推动市场繁荣。鼓励推出文旅消费惠民举措,激发民众出行热情。扩大文化演出市场供给,推出更多精品演艺项目,同时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开发地域特色文创项目。‌促进住宿和餐饮业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文旅消费场景,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三)加强培育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上规入统。通过消费刺激、租金减免、税收优惠、人社服务、品牌建设、金融扶持、采购支持、宣传推广等措施,加强对企业扶持力度,释放政策红利,推动企业商户打造自主品牌,扩大经营规模,助推企业商户不断发展壮大,努力实现“个转企”“小升规”并及时入统。

附注: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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