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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对河池市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0-07-16 15:42     来源:中共河池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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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于2019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对河池市委及东兰、凤山、大化、都安四个县党委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2020年3月24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在河池召开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反馈会,指出我市存在3个方面9个问题。市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整改措施、严实的工作作风,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条一条改到位,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取得明显实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决有力、务实有效的整改举措,不折不扣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市委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全面落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领导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主动从市本级抓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3月25日,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市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4月1日,市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由市委书记何辛幸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唐云舒任副组长,有关市领导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加强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工作。4月2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整改方案,研究制定了52条整改措施,所有措施均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会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市委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4月24日,市委召开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二)周密部署推进,破解整改难题。市委坚持把抓好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与历年来中央、自治区巡视巡察、暗访核验等反馈或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举一反三、一体推进。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2020年“书记领谈”第2期——巡视巡察和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全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整改领导小组、市整改办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全面整改到位。

(三)聚焦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整改。市委聚焦突出问题,对整改措施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加强跟踪监测。根据《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督促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主动对照查摆,制定本地本部门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责任落到实处。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听取各县(区)党委书记汇报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工作。

(四)加强督导问效,严把整改质量。市委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整改全过程,把整改工作列入全市挂牌作战、督导暗访的重点工作内容和县(区)党政扶贫成效考核内容。严格销号制度,明确标准程序,确保整改质量。5月19日至24日,市整改办派出5个调研指导组深入11个县(区)、市直牵头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工作调研指导,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改进意见和建议。6月4日至6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派出11个指导组深入11个县(区)对2020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指导,重点指导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责任压实、整改推进和问题销号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市委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以扎实的整改行动,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一)关于“督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精神要求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取得明显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针对“督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基本方略还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基本方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学习课程,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组织学习,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振各级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和工作干劲。做好理论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数次带头深入基层调研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准确宣传解读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推动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带头到所联系县(区)、分管部门指导督导学习贯彻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 针对“落实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要求仍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力推进义务教育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按照“双线四包、一线超前、两线互动、法不缺位”的要求,扎实扎密“三级联动”防护网络。分片区指导县(区)和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控辍保学的数据实行一周一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辍学情况的监测,加强对失学儿童少年劝返安置工作,努力做到入学精准、数据精准、监测精准、劝返精准、安置精准。加强教师配备。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教育人才引进机制,努力解决乡村教师“招不进留不住”问题。继续通过公开招聘、特岗计划等方式,充实教师队伍。截至目前,各县(区)通过双选会签约、2019年招聘2020年办理入岗手续等招聘教师共计2744人。二是加大医疗保障基础性工作。各县(区)针对各行政村具体情况,通过乡镇卫生院聘用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上岗、乡镇卫生院派医生巡诊等方式解决全市186个行政村卫生室无乡村医生执业问题,保障常住村屯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全面落实乡村医生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村委副主任待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比例,以吸引乡村医生应聘。对到岗的医生进行培训,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能力。三是提高住房保障政策落实精准度。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实事求是开展住房安全鉴定工作。各县(区)住建部门组织鉴定人员学习自治区下发的《广西建科院专家录制农村危房鉴定方法视频》,提高鉴定人员能力水平。加强督促指导,对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实地核实,提高鉴定质量。四是全面核处易安超计划建房问题。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超计划建房涉及8个县44个安置点,共多建1999套安置房。目前,已按自治区《关于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多建安置住房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妥善处置1999套多建住房。

3. 针对“部分扶贫政策执行不够精准”的问题。一是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为95%,达到自治区的要求。加强对各县(区)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监控,建立资金支出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各县(区)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目前,全市财政扶贫资金平均支出进度为74.26%,全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平均支出进度为75.48%。全市2019年结转结余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平均支出进度(不含质保金)已达到100%。二是提高危房改造整改落实精准度。组织各县(区)全面排查重复享受政策的户数、资金量。涉及我市中央巡视反馈的重复享受政策整改不彻底的搬迁对象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强化“以奖代补”政策落实。编制并下发河池市2020年产业扶贫材料汇编,指导各县(区)开展县、乡、村三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宣传培训,确保产业扶持政策精准实施。4月30日,组织全市(含县、乡级)扶贫干部250人参加2020年全区产业扶贫业务网络视频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扶贫干部业务能力,了解和掌握“以奖代补”工作上遇到的各种问题。强化产业“以奖代补”实施精准性。截至目前,全市发放特色产业“以奖代补”资金3.22亿元,累计发放贫困户7.13万户。三是各县(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5月底前全市11个县(区)已全面完成对产业奖补资金发放不精准不规范问题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强化低保兜底政策的落实。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重点对因残致困对象、因病致贫返贫对象、因老致贫返贫对象等建立台账进行管理排查,并实施对账销号制度,救助一户销号一户,将真正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

4. 针对“产业扶贫效果不够凸显”的问题。一是加强产业培育力度。加强油茶管护促进早实丰产。全市组建373人的技术服务团队,深入一线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群众管护油茶的主动性。全市管护提升60个千亩油茶示范基地,新建110个油茶重点村示范点。充分发挥重点龙头企业带动,把11个县域分为4大油茶加工发展区域,通过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油茶加工企业。由工信部门牵头,加快油茶加工规上企业的培育,发挥龙头企业、规上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油茶加工企业和油茶产品的监督管理。二是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造血功能。加强资源整合和跟踪服务,强化责任落实和规范化管理,推行资源利用、物业经营、服务创收、合作分红、产业带动、旅游开发、政策激励、结对帮扶等“强村八法”,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截至目前,全市有1378个村集体经济项目产生实际收益,125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培育收入超过20万元的示范村4个,收入超过50万元的明星村1个。在环江、宜州、凤山、罗城等县(区)分别建成1个集体经济产业园。全市争取并推动中央、自治区7200万项目资金落地,并追加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3195万元。全市累计整合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2.6亿元,实现所有贫困村投入50万元以上、非贫困村投入20万元以上发展资金。三是强化扶贫车间带贫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设就业扶贫车间619个,对符合认定条件的210个就业扶贫车间全部认定,并对其中符合享受带动就业政策的37个就业扶贫车间落实带动就业补贴86.8万元。

5. 针对“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回收存在风险”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对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扶贫信贷健康发展。由河池银保监分局联合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资金专责小组到各县(区)开展督导,并向未落实分红的县(区)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尽快落实分红。扎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到期回收工作。

(二)关于“推进脱贫攻坚态度坚决但统筹协调还不够有力,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得到改善但还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针对“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压实市、县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召开2020年脱贫攻坚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暨“十大百万”产业现场推进会、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厚爱转化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压紧压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的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落实各专责小组“组长负责制”。从今年4月起,各专责小组组长每月召开一次专责小组工作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本专责小组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跟踪督查工作。截至目前,担任专责小组组长的市领导召开会议共55次。三是加强行业扶贫绩效考核、成效考核。51个脱贫攻坚行业部门制定完善了本行业的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时报送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的完成进展情况。四是实施挂牌作战。按照《河池市脱贫攻坚挂牌作战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挂牌作战工作。严格执行《河池市2020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授旗亮牌制度》,督促各县(区)抓紧抓实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全力推进重点工作上档进位。

2. 针对“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全面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监督合力。持续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严格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制度,强化联动协同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扶贫责任部门日常沟通协调。扶贫责任部门建立健全项目、资金清单,定期对扶贫项目立项、建设、验收以及资金管理、资金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零移交”的扶贫责任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责任部门主动排查问题线索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工作不力的开展约谈。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工作机制,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二是优化整合派驻机构监督力量。推进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分片协作、联合办案机制,优化整合派驻机构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好派驻“探头”作用,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驻在单位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项目监管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并主动移交问题线索,对违纪问题立案查办。三是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聚焦整改任务,今年5月中旬组建市委巡察组对都安、大化等5个县40个单位开展为期3个月的提级交叉巡察,将整改任务列入巡察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对照整改任务抓落实。

3. 针对“帮扶人员和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帮扶人员的管理。把帮扶人员管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列入每季度党建“两随机”督查必检内容,对工作不到位、帮扶成效不明显或违规违纪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行召回撤换。今年以来累计召回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共3人。二是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出台《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若干措施》,加大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力度,拓展“党旗引领•决胜脱贫”“党旗引领•乡村振兴”等系列行动,夯实党建引领脱贫攻坚制度保障。三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按1:1的比例抓好村“两委”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着力把乡土能人、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等优秀人才纳入后备人才库,为明年村“两委”班子换届提供人才储备。截至目前,全市共培养村级后备力量9145名。四是抓好村“两委”干部培训。市级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示范培训班各1期,每个县(区)举办培训班4期,每个乡镇分期分批集中轮训 1 次,实现村干部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村干部的履职能力。五是切实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工作。落实县领导一线排查、县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整顿方案的要求,落细“八个一”措施,加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力度,按5%比例整顿后进党组织。2019年,全市整顿转化22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其中17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今年,已排查84个后进村党组织、7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目前均已落实整顿措施。

(三)关于“坚决认领上级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发现各类问题,但整改责任落实还不完全到位、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针对“个别地方和单位整改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有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压实县(区)党委、牵头部门整改责任。县(区)党委、牵头部门结合当地及部门实际,举一反三,认真排查,主动认领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压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定期汇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成效。二是落实基层减负政策,规范督查督导机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整合相关部门督导暗访内容,统一部署,简化流程,结合挂牌作战工作,提升脱贫攻坚实效。

2. 针对“有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不足,有的问题整改后仍有发生”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旧房及宅基地占地情况核查,摸清底数。加大政策宣传,让搬迁群众知晓奖励政策,提高搬迁群众拆除旧房积极性。总结经验,按照“能拆快拆、应拆尽拆、鼓励自拆、不搞强拆”、“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先易后难,有序稳步推进建新拆旧、生态复垦等工作。二是强化资金支出通报。加强对各县(区)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监控,建立资金支出定期通报制度,通报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出情况。同时,通报当年财政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督促各县(区)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年底扶贫资金支出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一)持续从严压实整改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基本方略,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形成系统化、常态化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从市委抓起、以上率下,持续压紧压实各县(区)、各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党政主要领导强化政治担当,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二)全面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紧紧围绕今年6.35万贫困人口脱贫、192个贫困村出列和罗城、都安、大化三县整县摘帽的目标任务,继续实施分级挂牌作战。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围绕“3+1”冲刺清零目标,全面排查“四大战役”短板弱项,查核调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整体质量。用好审批“绿色通道”,全面完成“四大战役”目标任务,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十大百万”产业,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确保所有扶贫项目如期按质按量完成。

(三)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落实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不摘”要求,压紧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逐村逐户落实精准扶贫惠民政策,加快推进精准防贫机制建设,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农户的监测。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就业扶贫等政策,对弱劳动力或无劳动力家庭采取综合性兜底等扶贫政策措施。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调发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内生动力相结合,深化扶志扶智相结合工作,提升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

(四)推进全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系统谋划全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成果、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让贫困群众以脱贫为新起点,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78—6088000 ,邮政信箱:中共河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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