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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电〔2022〕13号)

2022-05-12 14:30     来源: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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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5年12月31日,经《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河政发〔2025〕15号)文件宣布失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部署开展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市委、市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实施交通安全责任、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防护能力、路面秩序管控、安全宣传教育等“五大提升行动”,确保实现全年道路交通安全“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即:交通死亡事故起数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长:陆景宇  副市长

      李文博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刘  磊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邹红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胤锋  市教育局副局长

      白  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魏  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玉佩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韦小兰  市文广体旅局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支队长

      胡大伟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陈继波  市应急局副局长

      蓝日彪  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李琼君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覃陆岸  河池气象局副局长

      陆水丰  河池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

      韦善波  河池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

      唐明旭  河池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  兴  大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黄洪锋  罗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工作专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份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整治,切实消除“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

(三)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合理规划高速公路通行指引、完善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补齐农村公路短板漏洞、强化城市道路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切实提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能力。

(四)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净化路面通行秩序。

(五)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城乡宣传教育全覆盖,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探索适老化宣传方式和内容,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年底,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为5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迅速动员部署,全面打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五大提升行动”,切实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二)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人、车、路、企”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第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围绕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第五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中央、自治区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扎实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推进。近期以来,我市接连发生2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是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即日起各地要常态化开展每月“逢五”、每周周末路面秩序管控统一行动,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地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进行督导,对后进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如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要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四)落实资金,助力提升行动。各地各部门着力完善财力保障,构建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积极争取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高效推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五)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在2022年6月24日、9月23日、10月28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报送年终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典型经验随时报送。邮箱:hcjjzdzxk@126.com,联系人:陈泉晓,电话:133*****883。


附件:1.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任务分工表

      2.2022年全市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任务分配表

      3.2018年以来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农村地区险要路段整治分解表

      4.2022年市级督办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或安全隐患路口路段整改表

(请下载全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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