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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分担资金的通知(河财教〔2024〕60号)

2024-10-17 11:17     来源:河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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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普通高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4〕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自治区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4〕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3〕1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46号)精神,现下达你们2024年秋季学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  万元,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免学费补助资金  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万元和普通高中民族生助学金 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除学费的通知》(桂教电〔2010〕1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和《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5号)精神,严格规范发放流程,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学校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学校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市本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分配表

      2.2024年秋季学期市本级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4年秋季学期市本级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4.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民族生助学金资金分配表

      5.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

      6.2024年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秋季学期市本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学校

本次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资金

备注

桂财教〔2024〕35号

普通高中免学费

普通高中免杂费

小计

中央

自治区

自治区

合计

中央

自治区

桂财教〔2024〕35号

桂财教〔2024〕35号

小计

桂财教〔2024〕35号

河池高级中学

11.520

5.760

5.760

1.440

5.760

1.440

4.320

4.320

003003006002-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

11.040

5.520

5.520

1.380

5.520

1.380

4.140

4.140

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

10.950

5.256

5.694

1.314

5.256

1.314

4.380

4.380

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桂宜高中)

10.950

5.256

5.694

1.314

5.256

1.314

4.380

4.380

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

10.950

5.256

5.694

1.314

5.256

1.314

4.380

4.380

市教育局(河池市东华高级中学)

10.950

5.582

5.368

0.988

5.582

0.988

4.380

4.380

合计

66.360

32.630

33.730

7.750

32.630

7.750

25.980

25.980



附件2





2024年秋季学期市本级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学校名称

本次下达资金

备注

合计

自治区资金

桂财教〔2023〕147号

桂财教〔2024〕44号

河池高级中学

0.7000

0.0473

0.6527

000-非“三保”支出

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

0.7000


0.7000

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

0.5400


0.5400

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桂宜高中)

0.5400


0.5400

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

0.5400


0.5400

市教育局(河池市东华高级中学)

0.4500


0.4500

合计

3.4700

0.0473

3.4227


附件3











2024年秋季学期市本级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名称

合计

本次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资金

本次下达市本级分担资金

备注

中央

自治区

桂财教〔2024〕35号

桂财教〔2023〕146号

小计

桂财教〔2024〕35号

桂财教〔2023〕146号

小计

桂财教〔2024〕35号

桂财教〔2023〕146号

河池高级中学

0.0000

93.3750

83.0000


83.0000

10.3750


10.3750

10.3750

00300300600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

46.5370

37.6130

74.8000

41.1460

33.6540

9.3500

5.3910

3.9590

9.3500

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

82.0350

0.0000

72.9200

72.9200


9.1150

9.1150


9.1150

市教育局(河池市东华高级中学)

42.7500

0.0000

38.0000

38.0000


4.7500

4.7500


4.7500

合计

171.3220

130.9880

268.7200

152.0660

116.6540

33.5900

19.2560

14.3340

33.5900



附件4







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民族生助学金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春季学期民族生助学金总金额

本次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资金

本次下达市本级分担资金

备注

小计

中央

自治区

桂财教〔2024〕35号

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

24

21.6

19.2

2.4

2.4

00300300600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附件5





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资助项目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资金总额
(万元)

合计


其中: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地方资金

总体目标

1.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要求,給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补助;
2.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及时足额获得相应的资助,实现应助尽助;
3.学生和家长满意度不断提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资助比例

100%

产出质量

受助对象合规率

100%

高中阶段职普比

大体相当

产出时效

发放(拨付)到位时间

每年12月31日前

产出成本

补助标准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免学费标准执行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学生和家长满意度

85%


附件6





2024年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资助项目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资金总额
(万元)

合计


其中: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地方资金

总体目标

1.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要求,給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补助;
2.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及时足额获得相应的资助,实现应助尽助;
3.学生和家长满意度不断提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资助比例

100%

产出质量

受助对象合规率

100%

高中阶段职普比

大体相当

产出时效

发放(拨付)到位时间

每年12月31日前

产出成本

补助标准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免学费标准执行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学生和家长满意度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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