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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及市本级资金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河财教〔2024〕63号)

2024-11-26 17:48     来源:河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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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第三批)的通知》(桂财教〔202480号)精神,现下达你2024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   万元、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万元、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万元、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万元(具体名单、金额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级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学生资助经费标准按照财教〔2024〕181号文件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30000元;本专科国家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每生每年3700元。我区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建议按一等每生每年4700元、二等每生每年3700元、三等每生每年2700元执行。退役士兵学生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3700元。

二、请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做好相关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并将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的文件抄送市财政局(教科文科)、教育局(财务科)。

三、请学校按照桂财规〔2022〕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2024年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工作,并统筹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要督促指导高校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时,向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倾斜。

四、请学校按规定于12月底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要按政策足额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确保应发尽发。

五、请学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参照自治区下达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六、请学校按照规定使用相关学生资助资金,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2.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

202411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单位:万元

学校名称

本次下达总额

本次下达中央资金

本次下达市级配套

本专科学生
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
(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增加名额(人)

中央资金

中央资金

小计

中央资金

本次下达市级配套

小计

中央资金

本次下达市级配套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116.95 

104.44 

12.51 

11 

13.20 

41.20 

62.55 

50.04 

12.51 

0.00 

0.00 

0.00 

附件2

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

省级财政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自治区教育厅

补助金额(万元)

合计

116.95

其中: 中央资金

104.44

自治区资金

0

地方资金

12.51

年度总体目标

2023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资助政策的受助学生100%减免学费,受助学生家长满意度大于等于85%。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符合条件受助比例

100%

质量指标

受助对象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受助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受助标准

元/年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学生满意度

≥85%

家长满意度

≥85%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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