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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河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教发〔2022〕55号)、《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3〕9号)精神,经幼儿园申报,各县(区)教育局初审,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慧凡爱心幼儿园等21所幼儿园为河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河池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上异议均于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市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山洁,2107155,河池市金城中路441号303室,邮政编码:547000。
附件:2023年新认定的河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名单
河池市教育局
2023年9月5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印发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