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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局
关于对河池市2023年自治区普惠性民办
幼儿园评估认定公示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10号)精神,经各县(区)教育局初审,市教育局复核,初步拟定我市2023年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3日,请你们在本单位及所辖幼儿园一并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河池市教育局基教科。
联系人及电话:山洁,2107155。
邮编:547000,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441号303室。
附件:河池市2023年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
河池市教育局
2023年3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