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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教师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简称:教师资格证),是持证人具备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相关政策
若您需要查看广西本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公告:点击此处
若您需要了解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了解认定条件
认定对象范围
在河池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河池市户籍;
(二)持有河池市辖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河池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河池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河池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了解具体政策详见: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报名考试。
考试有关政策要求和报考常见问题请考生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注册与网上申报。
2.完成教师资格体检。
3.现场确认。
4.资格认定。
5.颁发证书。
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查阅具体认定流程:河池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合格证明查询
互动咨询
河池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8-2309924、0778-2109325
金城江区咨询电话:2106609
宜州区咨询电话:0778-3188205、0778-3189105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咨询电话:0778-8213655/8213623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咨询电话:0778-8820775
凤山县咨询电话:0778-6821795
都安瑶族自治县咨询电话:0778-5272629
天峨县:0778-7871497
大化瑶族自治县咨询电话:0778-5812213
南丹县0778-7238547
东兰县:0778-6333717、6500706
巴马瑶族自治县咨询电话:0778-6217733
常见问题
问:目前我国有几种教师资格?
答: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问:可以申请认定多种教师资格吗?
答:教师资格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种教师资格。
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例如,今年无论几月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也只能从明年1月之后,再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
问:各类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教师法》规定了各类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格资讯”栏目中自行查看。
目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公众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试点的实行,部分省份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16号)要求,已提高了教师资格认定学历条件,具体要求请以符合认定条件省份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更多常见问题可以查阅:《教师资格认定问题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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