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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十问十答

2025-03-19 11:13     来源:台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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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之后,为了进一步解读疑难问题、明确详细条款,规范公司登记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针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调整认缴出资期限”“住所登记”“职业闭店人”“公司注销难”及虚假登记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自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现就公司在登记注册中的部分关注焦点和高频问题进行解答。

——注册资本相关


1.

2024年7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在什么期限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的,应当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新增股款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2.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如何调整出资期限?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从2027年7月1日起计算,超过五年的,也就是说原认缴出资期限为2032年6月30日以后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2032年6月30日前);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五年或者已缴足注册资本的,无需调整认缴出资期限。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3.

公司登记需要提交验资证明吗?

这些不要: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这些要:采取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等另有规定的。


—住所登记相关


4.

公司登记住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实施办法》规定公司申请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应当提交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公司登记需要通过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验证核实住所或经营场所客观存在且公司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人员规定相关


5.

解除董监高职务的具体期限?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应当依法及时解除其职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十日



6.

公司逾期拒不办理变更登记、董监高备案,怎么办?

因公司未按期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明确的登记备案事项相关法定义务,人民法院向公司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涤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分公司负责人等信息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协助法院公示涤除信息。


——公司注销相关


7.

股东主体资格消灭,公司怎么注销?

公司股东死亡、注销或者被撤销,导致公司无法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该股东股权的全体合法继受主体或者该股东的全体投资人代为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相关事项,并在注销决议上说明代为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情况。



8.

公司注销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会给其他公司用吗?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唯一性。公司依法注销或者被撤销设立登记后,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保留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管理监督相关


9.

哪些情形不予办理登记或备案?

(一)公司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

(二)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期限及出资额明显异常且拒不调整的;

(三)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未获得批准的;

(四)涉及虚假登记的直接责任人自登记被撤销之日起三年内再次申请登记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10.

恶意逃废债的登记注册会受到限制吗?

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资本或者注销公司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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