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主题服务 > 社保 > 养老保险 > 我要看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河财社〔2024〕71号)

2024-08-27 18:30     来源:河池市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金城江区、宜州区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4〕91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26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将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拨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如发现各地有虚报骗取套取现象的,自治区将扣减有关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

四、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相关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河池市财政局

2024年82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备注

合计

2156

金城江区

554 

宜州区

1602 

附件2—1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中央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省级财政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2156(详见附件1)

其中:中央补助

2156(详见附件1)

地方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

≥13.46万人(详见附件

2—2)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足额发放率

100%

时效指标

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按时发放率

100%

成本指标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发放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

具体以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待遇计算办法计算的基础养老金为准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满意度

≥85%

附件2—2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表  

                                                         单位:万人

地区

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

合计

13.46 

金城江区

3.48 

宜州区

9.98 

关联文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