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是什么?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

了解救助政策

谁能获得临时救助?

哪些人能获得临时救助?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两大类。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当然,不同地方情况各异,临时救助对象认定的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相关政策

无论是低保对象还是特困人员,只要符合临时救助申请条件,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了解认定程序

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向急难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出申请,或通过网上自助申请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支出型救助审核认定

1、入户调查、信息核对、初审意见的工作均要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公示开始日期在初审意见日期后,最好不要在同一天,公示5天,记录人应为乡镇工作人员,不能是村干部,记录日期在公示结束后,不要在同一天。为缩短审核认定时间,特殊情况下,公示开始日期可以在初审意见之前。

3、乡镇(街道)审核认定时间在公示结束三个工作日内。

4、审核表中的调查内容应当写明困难原因,调查人员签字至少有一人是乡镇工作人员。

急难型救助审核认定

1、入户调查、初审意见的工作均要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无需核对)。

2、乡镇(街道)审核认定在入户调查结束1个工作日内完成(无需公示)。

3、认定后2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个人账户,可从临时救助备用金支出。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填报请预先准备以下材料:

1.户主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2.家庭户口本原件;

3.医疗诊断证明、学费发票等支出相关材料。

网上申请

您可以关注“广西社会救助求助”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临时救助。

救助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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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咨询

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全区社会救助专席热线12345+“6”进行咨询。


常见问题

临时救助是什么?谁能获得临时救助?(点击了解)


问题:求助人员申请救助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得到答复?

解答:对救助对象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避免重复救助,6个月内,一人在同一辖区范围内受助不得超过2次。对个别因年老、年幼或者残疾无法认知自己行为、无表达能力并经公告而无法查清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待站时间超过3个月的,由市救助站上报市民政局批准,送社会福利机构安置。

问题:一年可以申请几次临时救助?

解答: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一个家庭(个人)同一事由一年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家庭(个人)一年内确实发生连续困难的,可以同一事由再申请一次临时救助,但需报经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审定。

问题为什么没能享受临时救助?

解答: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享受临时救助。(一)隐瞒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或者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二)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者相关证明的;(三)拒不签订申请人承诺和《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的;(四)个人申报情况、信息核对结果或经调查核实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五)申请对象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

问题:异地户籍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解答:依申请受理。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即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没有设立救助管理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救助。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拒绝受理;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先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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