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或轮候资格是否实行年度复核制度?
解答:《河池市市本级(含辖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河政办发〔2015〕121号)第五十二条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年度复核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应在每年第一季度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复核。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