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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应大于借款人的月还款额。
◆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低于月还款额的6倍,且不低于贷款总额的1/20。
◆如需网上申请的,仅限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其中一人申请,且需要满足以上条件。若另一人要增加对冲还贷业务,应携带身份证到柜台办理。
◆办理对冲还贷的对象为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
◆共同还款人是指借款人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不足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时,符合提取条件并同意利用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缴存人(包括:共同申请人和借款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申请人向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县(区)对应的管理部提出对冲还贷申请,并提交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填写《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告知书。
对冲还贷”业务支持线上办理,缴存人可以登录公积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服务渠道办理“对冲还贷”业务,无需提供材料。
线上办理流程



◆申请审批时间在职工还款日前的,当月生效;申请审批时间在还款日之后的,次月生效。
◆填写申请表时,注意核对表上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月还款额与借款人现时信息是否一致,如有错误,需及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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