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五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按照公安部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6项政策措施中“便利延期换领驾驶证”规定:
自2023年2月10日起,境外中国公民因故无法回国(入境)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凭身份证明、委托书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延期办理,本人不需要回国(入境)。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现场办
驾驶人准备好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到车管所工作站办理即可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意:委托人符合上述公安部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6项政策措施中“便利延期换领驾驶证”规定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委托办理。
网上办
也可选择“网上办”在线办理,“延期换领驾驶证业务”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ttps--gx--122--gov--cn-c4ac93806d.zipv6.gxzf.gov.cn/)两种方式进行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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