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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客运管理工作,全面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确保城市客运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的正常出行,因原市城市客运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调整及人员变动,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河池市城市客运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研究提出加强全市城市客运管理及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部署城市客运管理、发展公共交通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城市客运评估、检查和监督,确保公交优先战略得到全面的贯彻和实施。
二、联席会议成员
总召集人:陆景宇 副市长
召 集 人:朱汝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曾朝伦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钟福祥 金城江区副区长
吴柳强 宜州区副区长
韦桂京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元举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金融办主任(兼)
覃宝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蓝建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磊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善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覃继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琼君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蓝若瑛 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黄志军 市道路运输服务处主任
白建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联 络 员:覃 立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华明 宜州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王天赉 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能源科科长
卢 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
韦干文 市财政局工业交通科科长
张明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科长
谢新育 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韦 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工程科科长
杨进凡 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罗 盛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科长
韦敏权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科科长
俸嘉浩 市道路运输服务处客货运管理科负责人
罗旭馨 市交通运输局综运科四级主任科员
李佩林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计划科干部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的议题,经总召集人同意后提交会议研究,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具体事项。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磊兼任。今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开展金城江区城市公共交通相关管理工作。
宜州区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开展宜州区城市公共交通相关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公共交通方面倾斜;负责制定或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价格,应当兼顾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当地经营者依法从事客运经营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承受能力,有利于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引导社会公共交通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设置公交站点和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路口专用线(道)、单向优先专用线(道)等,建立和科学设置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财政资金,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财政保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补偿机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公交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职工收入保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相衔接,根据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先导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协助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及部门拟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规划或实施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重点、保障措施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车辆投放和线路调整优化等事项;负责推进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区)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城市客运市场消费公平;负责建设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计量标准,打击计量作弊等行为。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公交站点的建设、管理、维护,确保设施齐全和功能完好;负责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路口专用线(道)、单向优先专用线(道)标线的划分。
四、联席会议制度
(一)建立例会制度。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要求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临时会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参加。
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对重大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建立对策研究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研究城市客运管理工作、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等相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协调处理城市管理、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建立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建立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采取的新措施,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定期或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四)建立维护客运行业稳定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城市客运行业稳定管理制度,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的规范稳定,营造良好的市场运营环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县(区)实际,建立各县(区)城市客运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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