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宜州城区市容市貌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宜州城区市容市貌大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州城区市容市貌大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宜州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宜州城区市容市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河池市宜州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功能,以集中整治环境卫生、交通拥堵、市容秩序、扬尘污染、历史遗留“两违”等影响市容市貌问题为工作重点,加强常态化管理,促进市容市貌持续改善,打造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宜州城区。
二、整治范围
河池市宜州城区。
三、整治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河池市宜州城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成效。
四、组织机构
成立河池市宜州城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钟恒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凌 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明红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戚 啸 宜州区区长
成 员:韦东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覃兆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莫绍乾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如天 市财政局局长
黄 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韦鸿臻 市文广体旅局局长
邹红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尚 斌 市城投集团董事长
杨 合 河池日报社社长
陈兴惠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吴柳强 宜州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河池市宜州城区市容市貌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张明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宜州区副区长吴柳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李琼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蓝建伟、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远万、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黄碧峰、河池日报社副社长童永胜、市城投集团副总经理石师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2年1月1日—1月15日)。各有关单位结合职责,对照任务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开展整治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整治重点区域和路段,列出治理任务清单,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台、公众号、自媒体等平台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1月16日—5月31日)。按照整治任务目标,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日常巡查发现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方法,集中力量,有计划、有步骤逐项落实整治任务,确保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巩固完善阶段(2022年6月1日—6月30日)。在市容市貌大整治基础上,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力度不减、标准不变,各类问题不反弹,常态化维护好市容环境秩序,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六、工作重点
(一)开展市容市貌秩序大整治。一是加大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沿街流动串卖、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清理。二是做好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特别是共享单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的整治,确保市容市貌井然有序。三是强化市政设施管护,重点修补破损人行道、增设垃圾箱等,确保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开展“景观绿化”提质行动,集中排查整治城区绿地,解决黄土裸露、绿化缺失、非法占绿等问题,做好绿化带、绿植修剪除杂工作,提升绿化管护水平。五是对城区范围内生活噪声、施工噪声、工业噪声等噪声污染进行整治,减少噪声扰民现象,营造安静舒适的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宜州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文广体旅局、城投集团)
(二)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一是加大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力度,坚持一日三扫、全天候保洁,确保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核心功能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督促机关单位、学校、医院等做好责任地段的卫生保洁工作,督促经营门店及住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三是加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无卫生死角。(责任单位:宜州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开展扬尘污染大整治。一是加强施工场地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增设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备,工地出入口实行硬化等防尘降尘措施。二是开展对违法营运的渣土车、砂石车、水泥泵车专项整治,确保道路上不发生洒落、带泥上路等情况。三是对城区洗车场进行统一排查整治,对不符合排水排污、市容环境卫生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或者洗车场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坚决依法取缔。四是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焚烧秸秆、垃圾行为进行整治,降低空气悬浮物污染,切实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投集团)
(四)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一是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加强路面执法,开展机动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交通秩序有效规范。二是妥善处置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小区僵尸车,确保全城范围内僵尸车全面清零。三是排查整治重点路段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更加科学合理设置斑马线、机非车辆隔离等设施。四是加大市政道路建设力度,打通城市断头路,切实解决好市民出行难题。五是统筹谋划,加快推进钢材、水果等批发市场城郊外迁工作。六是科学合理施划城区停车位,并充分利用人民防空停车位,解决市民停车难题。七是充分合理利用城区闲置用地,做好城区临时停车场建设。(责任单位:宜州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五)开展“两违”专项大整治。持续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筹备中山大道、龙溪大道等主干道周边“两违”整治前期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应拆尽拆,形成“拆除一处、教育一方、震慑一片”执法氛围。(责任单位:宜州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宜州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精心谋划、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全力以赴抓好市容市貌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文明执法,树立形象。执法人员要严格着装,佩带执法证,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注重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对初次违规的,只纠正不处罚,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对不听从说服教育、不按要求整改、多次违规、恶意违法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三)落实经费,加强保障。宜州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市容市貌整治行动经费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四)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市人民政府将派出指导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责令有关单位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台、互联网、报纸等媒介,以通俗易懂、群众乐见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市容市貌整治行动,让广大市民共享市容市貌整治成果。
(六)收集信息,及时反馈。宜州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情况,对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于2022年7月5日前将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河池市宜州城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