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河池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推动河池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及其成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依法修志、依法治志,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修用并举,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并取得显著成绩。列入自治区第二轮规划编纂任务的11部市县(区)两级地方志书如期交付出版,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实现公开出版全覆盖。其中,《环江年鉴(2019)》在全国年鉴评比中获得县级年鉴类三等奖,是广西获奖的13部年鉴之一,是河池市有史以来首次获全国奖的年鉴。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要成就和历史经验,不仅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指明了方向,也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了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宏伟蓝图。面对新时代赋予地方志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全市地方志工作要紧紧抓住建设文化强国这一重要机遇,筑牢“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初心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主业,着眼致用,统筹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市、县(区)地方志工作推进参差不齐,发展不均衡、不全面的现象仍然存在;地方志工作基本保障落实不够到位,依法治志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编纂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充分,修志为用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专业修志人员断层断档现象普遍存在,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业务素质亟待提升等。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河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总体要求,以存史、资政、育人为目标,坚持依法修志、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修用结合的原则,以志鉴编修为重点,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社会为方向,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河池篇章贡献方志力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第三轮市、县(区)志编修全面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和精品年鉴工程打造持续开展,乡村史志编修为乡村振兴“铸魂”示范效应初步彰显,旧志古籍整理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稳步开展,河池方志馆、数字方志馆和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设同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地方志事业保障机制全面构建,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强。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第三轮市、县(区)志编修。从组织推进、框架设计、资源调配、质量把控及系统管理等方面,认真抓好首轮和第二轮修志总结评估,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根据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以点带面,适时启动第三轮市、县(区)两级地方志书编修。推动地方志书编纂拓展延伸,加强对部门志、行(专)业志编纂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大力推动市、县(区)扶贫开发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志(以下统称“两志”)编纂,紧紧围绕国家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制定编纂方案,加快推进“两志”编修,忠实记录河池及县(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历程。
(二)持续开展综合年鉴编纂和精品年鉴打造。推进市、县(区)综合年鉴编纂常态化,持续巩固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成果。以精品年鉴品牌打造引领市、县(区)两级综合年鉴编纂质量全面提升。探索综合年鉴编纂出版新方式,缩短市、县(区)综合年鉴编纂周期。加强对行业年鉴、专业年鉴、部门年鉴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推进年鉴编纂向各领域拓展延伸。
(三)推动乡村史志编修,彰显乡村振兴“铸魂”效应。结合乡村振兴“铸魂”工程建设,开展乡镇、村史志编纂,鼓励并指导条件成熟的乡镇、村开展史志编修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为县(区)、乡镇、村史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建设提供专业支持。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地方志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的重要作用。
(四)开展古籍整理和地情文献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深入挖掘河池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将全市旧志整理纳入《广西历代方志集成》体系推进落实,进一步做好古籍、历史档案资料整理、地情文献著述编辑出版工作。探索一体化创新模式,推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地方志书资料长编与志鉴编纂的有机融合,夯实第三轮地方志书编纂资料基础。
(五)筹备方志馆和数字方志馆建设。按照立足地情、突出特点、服务社会的原则,筹备建设河池方志馆,以发挥方志馆在收藏保护、展览展示、编纂研究、专业咨询、信息服务、宣传教育、文化交流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地方志对外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立方志馆。加强地方志数据资源管理,推进数字方志馆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地方志发展提速升级。
(六)提高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拓展地方志资政渠道,努力拓宽方志文化受众面,推动全社会读志用志,培育地方历史情愫。
(七)加强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地方志专家库,广泛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以地方志理论研究、工作研究与创新实践,带动地方志工作队伍业务素质有效提升。构建培养和激励机制,打造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地方志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任务,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法治保障。要强化依法治志意识,切实推动《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贯彻落实。各县(区)要将依法治志纳入依法行政、政府督办范畴,依法建立地方志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三)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地方志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地方志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主编(总纂)责任制和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制度。
(四)经费保障。市、县(区)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承编单位要将修志编鉴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各县(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可依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
市地方志办公室要对本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及时通报情况,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