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公报(仅供查阅) > 2023年政府公报 > 第5期 > 政府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河政办发〔2023〕31号)

2023-06-06 19:00     来源:河池市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河池市东巴凤产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东巴凤区域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府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以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为抓手,全面推行生猪养殖“铁桶计划”和“公司+规模养殖场”发展模式,持续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冷链配送,构建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环境友好、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二、目标任务

——扩大能繁母猪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龙头企业能繁母猪繁育基地生产规模,到2024年,年可提供40万头以上优质猪苗。到2025年后,年可提供60万头以上优质猪苗。

——加快规模化标准化生产。2023—2024年,完成一批育肥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总规模达40万头;到2025年,东巴凤3县每个县建成3个以上育肥小区,单个育肥小区存栏规模3万头以上,可由平台公司按照生态养殖标准投资建设,租赁给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具体运营;由经济能人按照生态养殖标准投资建成一批规模养殖场,单个规模养殖场存栏规模500~5000头,规模养殖场与龙头企业通过“公司+规模养殖场”合作代养模式运营。

——推进生猪全产业链建设。到2025年,东巴凤3县初步建成集“母猪繁育、商品猪育肥、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冷链销售、有机肥生产”为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

——生猪出栏数量力争翻一番。2023年,东巴凤3县力争生猪出栏45万头以上;到2025年,力争生猪出栏80万头,实现生猪出栏数量在2022年基础上翻一番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保障能繁母猪稳定生产。全面落实生猪调控政策,加强龙头企业能繁母猪基地建设,切实稳定能繁母猪数量,持续提高生产性能,确保优质生猪种源种苗供应,强化生猪保险政策落地落细,做到“应保尽保”,防范生猪生产风险,夯实生猪产业发展基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河池银保监分局、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

(二)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按照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大力支持东巴凤3县生猪育肥小区建设,支持一批“五位一体”农村信用等级高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信用主体发展规模化养殖,扩大东巴凤3县生猪养殖规模。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推动生猪养殖企业参与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建立生猪育肥小区联农带农益农联结机制,全面推广生猪养殖“铁桶计划”和“公司+规模养殖场”代养模式,按照“统一供苗、统一防疫、统一供料、统一技术、统一回收”的“五统一”运营方式,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充分发挥生猪龙头企业技术资源优势,帮扶带动规模养殖场发展壮大,实现增产增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

(三)强化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防疫物资储备,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强化生猪及其产品的流通监管,严防病源扩散和蔓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

(四)优化饲料生产和屠宰加工布局。结合东巴凤3县生猪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进度,支持在东巴凤区域建设生猪饲料企业,满足市场需求。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东巴凤3县屠宰加工布局,支持巴马瑶族自治县结合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建设集生猪标准化屠宰加工、仓储冷链、电商物流一体化产业物流中心,推动东巴凤生猪产业链闭环深度发展。依托河池市农产品交易中心电子商务平台,推广“互联网+实体店”销售模式,优化电商营销服务。利用东西部协作平台,加强“圳品”创建和产销对接,扩大销售市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科学技术支撑。注重产学研结合,加大与科研院校深度合作,在产业发展规划、良种繁育、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品质提升、人才培养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强化技术攻关,围绕良种繁育、饲料营养、生态养殖、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通过实施一批科研项目开展技术联合攻关,突破发展技术瓶颈。加强人才培养,落实科技培训经费,强化市县乡三级技术人员培养和养殖户培训,提升技术人员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养殖户生产水平。(责任单位: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

(六)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围绕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严格投入品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规范标准,禁止使用违禁药品,提高产品质量。大力推广现代生态养殖,依托现代化的设施装备,以现代“微生物+”技术为核心,将微生物运用到饲料发酵、环境治理、粪污处理等重要环节,因地制宜推广“微生物+高(低)架网床”“微生物+楼房养殖”等多种现代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强化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和推广养殖粪污生物发酵、有机肥加工、堆沤发酵还田等处理方式,解决好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全市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促进绿色循环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持高位推进。将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纳入东巴凤区域一体化项目建设范畴,由市东巴凤区域一体化指挥部统筹推进。东巴凤3县要把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推进,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审议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需要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完成。(责任单位: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二)多方筹措资金,扩宽投资渠道。

1.多方筹措资金。东巴凤3县要统筹各项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支持生猪产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要大力推广符合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适用农机,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积极主动为企业、合作社、养殖户做好项目编报服务,尽力争取上级部门在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用活用足国家、自治区产业扶持政策,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责任单位: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2.加强信贷支持。全面推广应用“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落实信用贷款优惠政策,优先支持1A—5A级信用户、信用村、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用主体大力发展生猪产业。落实生猪活体抵押贷款、桂惠贷、小额信贷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扶持政策,加大金融信贷投入,支持开展生猪规模养殖、饲料生产、生猪屠宰加工、冷链配送、生产营销等,提高生猪产业造血能力。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行业特点,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养殖棚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等抵押质押物范围,扩大养殖信贷规模,主动降低融资成本。落实落细生猪政策性保险,增强生猪产业风险防御能力。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有效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责任单位: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金融办)、河池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等]

3.强化招商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生猪龙头企业发展,利用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生猪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吸引民间资金向生猪产业聚集,促进东巴凤3县生猪产业发展。按照“引强、扶优、扶大”的原则,鼓励由生猪龙头企业发起,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参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参与投资生猪产业。(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财政局(金融办)、农业农村局,市国投集团

(三)保障养殖用地,扩展发展空间。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桂自然资发〔2022〕24号)要求,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在保护耕地和区域生态环境、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尽量利用荒山荒坡以及闲置建设用地,主动避让自然保护地。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占用一般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3号)用地规模要求,并纳入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按规定批准后实施。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规范完成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未按要求上图入库的,管理中不予认可。(责任单位: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强化生猪产业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全面落实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加大饲料和养殖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在饲料和养殖环节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完善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健康安全消费,保障生猪市场产品质量稳定。(责任单位: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

(五)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坚持把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市直部门和东巴凤3县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市东巴凤区域一体化指挥部将组织年度检查验收,通报验收结果。市人民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开展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项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生猪产业发展工作推进好的县及有关单位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东巴凤3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等)


附件:1.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表(2023-2025年)

      2.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育肥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表(2023-2025年)


附件1


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目标任务表(2023—2025年)

县名

2023年出栏(万头)

2024年出栏

(万头)

2025年出栏

(万头)

东兰县

13

17

30

巴马瑶族

自治县

20.4

28

32

凤山县

11.6

15

18

合计

45

60

80


附件2

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育肥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表

(2023—2025年)

县名

3万头以上育肥小区计划建设数量(个)

500~5000头规模养殖场计划建设数量(个)

东兰县

3

15

巴马瑶族

自治县

2

10

凤山县

3

10

合计

8

35


(网络传输)

关联文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