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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河政发〔2020〕29号)

2020-11-12 18:05     来源:河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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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河池市金城江区世纪路、城东东路(一期)征地安置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拟征收土地涉及金城江区百旺社区加花居民小组、肯坡居民小组集体土地共1.0287公顷。

三、土地现状调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青苗、抢建地上附着物,违反规定实施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世纪路城东东路(一期)征地安置项目拟征土地红线图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201112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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