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标 题: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 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培训班的通知(河扶办发〔2020〕9号) | |
发文字号:河扶办发〔2020〕9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1日 |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扶贫办: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政策和发展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专题培训的通知》和《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的通知》(河组通字〔2020〕43号)、《河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河池市本级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河扶领办发〔2020〕6号)精神,定于2020年6月—7月在市委党校举办2020年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结合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和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坚持提升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并重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脱贫攻坚政策、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工作方法等培训,提高培训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脱贫攻坚实战能力。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20年6月17日—19日
第二期:2020年7月1日—3日
报到时间:6月17日、7月1日下午3:00—6:00
报到地点:市委党校宾馆(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三巷50号)一楼大堂(总台电话:2306789)
(二)培训地点:市委党校(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三巷50号)。
三、参训人员
2020年未参加过自治区和市委组织部培训的817个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要把好学员选送关。各县(区)统筹培训学员选送,避免同一学员多次受训,同时统筹调配好今年预脱贫村第一书记到市级参训。各县(区)扶贫办于6月15日、6月24日12:00前分别将第一期、第二期参训学员名单报至市扶贫办政研督查科邮箱。
(二)各县(区)要组织好参训学员报到工作,各县(区)上报的学员名单即为实际参训学员,各县(区)要将参训事宜通知至学员本人,督促第一书记按要求报到并参加培训。未参加自治区、市级培训的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由各县(区)另行组织安排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
(三)参加培训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参训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因培训时间处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食宿统一安排在市委党校宾馆,培训结束后由党校宾馆和党校餐厅统一开具发票。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上报名单时,要提前了解学员身体健康情况,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不得参加本次培训。
(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学员在参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学员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需由县(区)扶贫办统一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安排其他学员参训。学员在培训中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参加学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并经市扶贫办批准。市扶贫办将把学员参训情况、培训期间的表现情况向学员所在县(区)进行反馈。
(六)加强培训成果运用,学员在培训班结束后,要结合培训内容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撰写一份1000—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于培训结束一个月内将电子版发至市扶贫办政研督查科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市扶贫办政研督查科联系。
联系人:杨船,联系电话:2305708、13768188164,邮箱:hcfpzyk@163.com。
附件:
1.各县(区)参训人数名额分配表
2.2020年河池市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培训班报名表
3.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员告知书
4.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员承诺书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附件3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员告知书
1.学员入学前,先认真阅读《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员承诺书》,签字后于报到时统一交给班级组织员。
2.培训期间,所有人员进入学校大门必须扫疫情防控二维码、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请学员入校前先行完善个人扫码相关资料。学员进出宾馆餐厅、校体育馆必须扫码、亮绿码。
3.学员在教室、研讨室应全程佩戴口罩,按照指定座位就坐。
4.学员入校前自行准备好培训期间所需的口罩、体温针(1支)等个人防疫物品,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学员每天要自行做好个人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度(含37.3度)或出现干咳、乏力等症状,必须及时报告班级组织员,配合做好进一步的处置工作。
5.学员来校、返程和培训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需要自行做好时间、车牌等相关信息记录,并自觉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工作。培训期间,送(接)学员到(离)校的车辆及其他人员不得入校。
6.培训期间,不得外出就餐(回家就餐除外)和聚餐,现场教学或异地教学就餐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学员在学校餐厅就餐的,打饭菜时应佩戴口罩,就餐时隔开1米入座。
7.遵守《河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做好会议健康管理的通知》(河新冠防指〔2020〕52号)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附件4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员承诺书
为共同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以健康的状态投入学习生活,作为河池市委党校培训班的学员,我承诺:
1.入校前14天内,本人身体健康,没有接触过疫情防控各类重点人员特别是确诊、疑似病例人员,本人为非境外入境人员;
2.在校培训期间,遵守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健康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个人身体出现发热(体温≥37.3度)、干咳、乏力等,及时、主动报告班级组织员,并配合做好有关隔离管控工作;
3.自觉做好个人自身防护工作和体温检测工作,注意生活卫生,个人用品要注意做好消杀工作,在校园教室、讨论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自行准备);
4.学员来校、返程和在培训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做好时间和车牌等相关信息的记录工作;
5.培训期间不得外出就餐和聚餐;
6.在校期间,如出现违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签字):承诺人所在班级:
2020年月日
(备注:学员本人签订承诺书后,在报到时交给班级组织员)
主动公开: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