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18日 |
标 题: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山水暖你 寿乡等你—冬游河池”联合促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电〔2020〕48号) | |
发文字号:河政办电〔2020〕48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9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020“山水暖你 寿乡等你—冬游河池”联合促销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0“山水暖你 寿乡等你—冬游河池”
联合促销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20“山水暖你 寿乡等你—冬游河池”联合促销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促销对象
《2020“山水暖你 壮乡等你—冬游广西”联合促销活动实施方案》(桂政办电〔2020〕238号)中确定的促销范围,即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游客(以下简称全国各地游客)。
四、促销内容
(一)优惠政策。
1.景区门票优惠。全国各地游客在河池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游览的,广西区外游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享受免首道门票的优惠(以上门票不含温泉、游乐园和景区内索道、游览车、游船等其他特许经营性项目),广西区内游客享受门票挂牌价5折优惠。鼓励各县(区)人民政府出台本县(区)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文化旅游演艺、夜游和主题公园项目优惠。全国各地游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均享受河池文化旅游演艺、夜游和主题公园项目折扣优惠。[具体优惠项目及优惠内容由市文广体旅局另行公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奖补措施。
1.旅游包机(切位)奖励。对旅游企业组织到河池旅游的包机或航班切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山水暖你 壮乡等你—冬游广西”联合促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238号)优惠条件的,享受该政策奖励,补贴经费申请从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2.旅游专列(包车厢)奖励。对旅游企业组织到河池旅游的旅游专列(包车厢),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山水暖你 壮乡等你—冬游广西”联合促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238号)优惠条件的,享受该政策奖励,补贴经费申请从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3.景区补助。对“冬游广西”活动期间参与联合促销且优惠政策执行到位、无重大投诉、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河池4A级及以上收费旅游景区进行补助。补助标准:门票挂牌价在100元(含)以上的旅游景区补助120万元/家(自治区补助70%,景区所在县(区)补助30%,下同),门票挂牌价在50—99元的旅游景区补助80万元/家,门票挂牌价在50元(不含)以下的旅游景区补助50万元/家。对接待游客量大的河池重点景区和旅游演艺项目,将享受自治区给予的倾斜支持。[市文广体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本联合促销政策与其他优惠政策不叠加。
五、重点促销旅游线路
重点宣传推介以“生态长寿”为核心的世界寿乡养生之旅,以“三姐文化”为主题的刘三姐民族风情体验之旅,“探险掠奇”的世界地质公园探秘之旅,“秀丽山水”的红水河黄金水道之旅,“不忘初心”红色之旅等。
六、重点宣传促销活动
(一)积极参加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2020“山水暖你 壮乡等你—冬游广西”系列联合促销活动,开展“走出去”宣传推广系列活动。
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的统一部署,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2020“山水暖你 壮乡等你—冬游广西”北京、广州等地系列推广活动。(已完成)
(二)深入开展河池市宣传促销活动。
1.赴湖南长沙开展旅游推介会。河池市作为2020年桂中生态旅游圈联盟轮值市,组织联盟成员单位赴湖南长沙开展“冬游广西 醉美桂中—2020广西桂中生态旅游圈(长沙)推介会”系列宣传促销活动,宣传推介“冬游河池”特色产品及促销政策。(已完成)
2.赴四川成都开展旅游推介会。河池市作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营销联盟的轮值市,组织联盟成员单位赴四川成都开展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旅游资源、项目招商推介及冬游广西政策宣传。(已完成)
3.开展踩线活动。组织重点客源地旅行社代表及媒体记者开展桂中生态旅游圈及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精品旅游线路踩线活动。(已完成)
4.广告投放工作。在市广播电视台及河池机场投放广告,策划推广河池品牌形象及精品旅游线路。(2020年11月30日前)
七、工作安排
(一)政策发布与宣传推广。(2020年11月30日前)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集中发布2020“山水暖你 寿乡等你—冬游河池”联合促销活动政策,组织相关旅游联盟及单位赴重点客源地举行专场宣传推广活动,同时进行“冬游河池”旅游资源和旅游线路产品宣传。鼓励各县(区)人民政府出台更为优惠的政策措施并前往重点客源地进行宣传推介。
(二)正式实施。(2020年11月1日
2021年1月3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单位依据职责负责,做好优惠政策的实施,督促和检查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有关投诉,营造好旅游环境。
(三)数据统计和奖励落实。(2021年2月1日
5月3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文广体旅局于2021年2月5日前完成联合促销活动相关数据统计和总结工作,报市文广体旅局汇总;属于县级奖励的,3月31日前完成兑现;属于自治区级奖励的,3月25日前由市文广体旅局完成旅游包机(切位)奖励和旅游专列(包车厢)奖励申报和初核工作,5月31日前配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完成相关奖励工作。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