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14527000080451153/2022-57522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 发文单位: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8日 |
| 标 题: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河政办电〔2022〕1号) | |
| 发文字号: 河政办电〔2022〕1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
| 效力状态: 失效 |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备注:经《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河政发〔2025〕15号)文件宣布失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1931)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5号)精神,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春运和春运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为加强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做好春运和春运疫情防控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202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陆景宇 副市长、宜州新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朱汝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曾朝伦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翻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谢君理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邹红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继波 市应急局副局长
罗世斌 河池公路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刘 磊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覃 卫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蓝如料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蓝 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陆宏岱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岱雷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胤锋 市教育局副局长
覃继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钟建兵 市民政局副局长
韦孝代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蒋福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韦小兰 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支队长
黄毅松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何光龙 团市委副书记
覃陆岸 河池气象局副局长
韦善波 河池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
覃 恒 柳州车务段办公室主任
付 军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河池机场分公司总经理
唐明旭 河池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春运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磊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
(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专班。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根据相关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指导做好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重点区域、场所协助开展疫情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恶劣天气应急工作专班。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河池气象局负责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向各级各有关单位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管理单位完善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落实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和应急运力;指导有关单位在火车站、机场发生大面积延误时,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三)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专班。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商务、应急、民政、工会、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铁路、机场、公路等部门和单位提前制定管控条件下的应急物资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和应急队伍准备,加强对应急和民生车辆的通行管理,确保医疗防护物资、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运输通道畅通,避免因运输受阻造成生活物资短缺、价格大幅波动。对于实行严格管控的县(区),必要时设置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实行“无接触”接驳运输。
(四)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班。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根据需要完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准备。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和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11日至1月16日。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春运方案,做好全市春运工作动员。各工作专班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在春运前组织对本领域、本辖区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请各成员单位做好春运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2年1月17日至2月26日。各县(区)、
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整治运输市场秩序,引导旅客有序分流,保持疏运衔接畅通,保障旅客运输安全高效,做好春运和春运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春运应急值守,做好值班、统计、实时信息上报等工作。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基本情况。
(三)总结阶段。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各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并于 2022年2月26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后形成全市2022年春运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罗旭馨,联系电话:2116669;电子邮箱:hcscyb@126.com。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迅速部署春运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春运协调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共同研究春运各项工作。要在市级和本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部署下,毫不放松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处理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给予重点保障。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底线思维,毫不放松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1.加强客运站场和交通工具防控。公路、铁路、水运、民航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严格落实满足防疫工作要求的通风、消毒等措施和频次。落实飞机、列车、长途客车、重点水域水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做好进站(机场)、候车(机、船)等站区空间客流引导,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联合查验和体温检测。公路、铁路、水运、民航领域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具体措施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2.加强健康监测和人员防护。细化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信息登记、设置隔离区等措施,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上岗前要检测体温,上岗期间要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加快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春运开始前推动具备条件的人员“应接尽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河池来河池人员的管理服务,严格查验从14天内有新冠病例省份的返河池来河池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体温检测异常、拒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不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处置。
3.组织引导人民群众错峰出行。倡导市内干部群众留本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出广西、不前往境外。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放假开学时间,尽可能错开春运时高峰期。文广体旅部门要引导公众周边游、近郊游,减少长距离旅游外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4.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春运开始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在春运前组织对本领域、本辖区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排查治理客运站(出租车)不严格查验乘客健康码、乘客随意出入站口,客运班线车不按线路行驶、站外上客、沿途揽客,市际以上客运车辆不落实实名制购票,旅游包车异地违法违规经营等疫情防控隐患问题。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公铁水航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并指导重要交通枢纽设置隔离区(留验站)。
5.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各县(区)要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航班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并按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或航线。
(三)做好统筹协调,优化运输服务保障。
1.切实加强运力保障。铁路部门要保证列车开行规模,重点做好通往贵州和广东等地区的运力安排和客运组织工作,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机场管理部门要通过安排加班、调换机型、临时经营等方式加强运力调配,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旅游景区等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优化车船发班频次和生产调度,提高运输能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组织,方便农村群众出行。铁路、港航企业要优化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
2.着力优化运输衔接。要强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相互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加强运输衔接联程联运,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城市客运与铁路、民航部门的对接,综合调度道路客运班线、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与铁路临时客运列车、民航加班机等的衔接,积极开展定制客运服务,科学调配出租汽车,做好短途接驳,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
3.强化货物运输保障。统筹兼顾客货运输,努力保障煤炭、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引导支持物流、快递等企业春运期间保持正常运营,为群众提供不间断服务。疫情重点地区要保障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运输畅通,及时公布对货运车辆的防疫检查措施和通行条件,积极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捷的核酸检测等服务, 坚决防止“一刀切”劝返,并根据需要及时启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
4.提升旅客出行服务品质。进一步改善车站、机场、码头等枢纽场站,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服务区旅客候乘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急客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进一步推广和应用电子客票,推进“无纸化”便捷出行。鼓励推广刷身份证自动核验健康码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加强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救援服务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宰客等损害旅客权益行为。
5.做好重点群体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并落实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在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要及时掌握监测农民工、学生流动情况,协调当地道路客运、铁路运输企业尽量采取专车、专列的形式,为农民工和学生流动提供便利。
6.精准实施志愿服务。各县(区)共青团组织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四)从严从细从实,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1.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有关春运工作文件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落实省际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并严格按照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强化春运期间运行风险管理。水运企业要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等要求,港口企业要严格作业规程,加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场管理部门要针对飞机除防冰、运行控制、老旧飞机维护等重点环节,加强管控,确保飞行安全、地面安全、空防安全。车站、机场、码头、重点通航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场),要全面优化旅客进出线路和乘降组织,防止出现拥挤踩踏和旅客大规模滞留。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车站、机场、码头等场站周边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重要节点的巡查管控力度,重点加强6座以上小客车路检路查。要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等重点车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查处纠正6座以上小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异地开行的大中型客车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路线经营、站外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
3.做好道路疏堵保畅。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道路保畅的主体责任。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处置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要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开展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及时发布高速公路路况和服务区信息,提早开展引导疏导。相邻县(区)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局部路段出现拥堵时,要及时向前后相邻县(区)通报,提前采取分流措施,避免长距离拥堵。高速公路出现车辆严重拥堵超过10 公里和15公里,持续时间超过1小时的路段,要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市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将严重拥堵超过10 公里和15公里的情况分别报告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报送市人民政府。
4.有效应对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制定并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气象部门要加强大风、寒潮、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河池北部地区有关部门要在易结冰、积雪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除雪铲冰等设备,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及时铲冰除雪,快速恢复道路通行条件。
(五)做好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1.引导健康安全出行。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引导公众出行时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2.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同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春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