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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527000080451153/2021-03436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5日
标  题: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河政办电〔2020〕57号)
发文字号: 河政办电〔2020〕5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5日
效力状态: 失效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河政办电〔2020〕57号)

2021-01-05 16:03     来源: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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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经《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河政发〔2025〕15号)文件宣布失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河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推动河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唐云舒  市长

副组长:彭  强  市委常委、副市长

        吴家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陆景宇  副市长

成  员:陈  斌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刘自国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汝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峙鸿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市绩效办)主任

        莫晓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永福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毅  市教育局局长

        韦懿格  市科技局局长

        陈翻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会邦  市财政局局长

        莫绍乾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  克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覃兆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世福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家根  市应急局局长

        毛华慧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吴贞儒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缪芝龙  河池·南丹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覃乃鹏  河池·宜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廖学良  河池税务局局长

        程伟田  河池供电局总经理

领导小组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筹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为:负责研究提出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布局、管理体制、发展建设主题及融资方案,组织编制高新区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高新区创建工作方案;统筹推进高新区的宣传推介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实施高新区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等工作;协调解决高新区筹建工作重大事项,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工作协调机制。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韦懿格兼任,副主任由市科技局分管副局长和有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做好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议定事项等工作的督办落实;承担高新区管理机构挂牌之前园区开发建设、管理的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筹备领导小组有关工作会议,承办高新区筹建工作有关文电等工作;收集汇总高新区创建材料上报自治区审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在高新区筹建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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