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池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07日 |
标 题: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河政发〔2018〕31号) | |
发文字号: 河政发〔2018〕31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7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唐云舒同志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编委、财政局、审计局。
韦朝晖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计、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安全生产、接待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统计局、市政管理局、安全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编办、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人防办、政管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府督查室,市城投公司、国投公司,驻外办事机构,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联系和协调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等有关工作。
陆海生同志
负责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投资促进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旅游发展委、巴马旅游区管委、投资促进局、新闻办、语委,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文化旅游发展投资公司、巴马旅游国际投资公司。
联系和协调文联、科协、社科联等有关工作。
齐 联同志(挂职)
负责林业、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市林业局、河池林业集团公司。
联系和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妇女儿童等有关工作。
杜际鹏同志(挂职)
协助分管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当地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牵头联系当地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负责民族、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宗委、国资委、民语委、粮食局以及档案、保密、罗城矿务局退休人员和资产移交接收、红茂矿区职工回迁安置等方面工作。
联系和协调市台办、龙滩电站建设、供电、海事、航运等有关工作。
韦祖林同志
负责科技、民政、商务、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管理、壮乡英雄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民政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办)、工商局、质监局、壮乡英雄文化园管理处、供销合作社、物价局、物资总公司。
联系和协调老龄委、残联、红十字会、工商联、非公经济、石油、盐务、烟草、食品药品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工作。
罗棋权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政府法制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应急办、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局),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
联系驻河池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以及国家安全等有关工作。
钟 洪同志
负责工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以及矿山开发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县共管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不动产登记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土地储备中心、地震局、二轻联社、糖业发展局,交通矿业投资公司。
联系和协调通信、邮政、公路、铁路、机场等有关工作。
陈继勇同志
负责都安瑶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
李凤云同志
负责农村农业、扶贫、库区移民、调处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水利局、农业局、扶贫办、水库移民管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调处办、农经办、水果办、核桃产业发展局。
联系和协调气象、水文水资源等有关工作。
顾楠洲同志(挂职)
协助分管脱贫攻坚工作;负责深圳市与河池市扶贫协作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旅游、投资促进等方面工作。
黄云宏同志(挂职)
负责金融、外事侨务、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业企业专项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办、外事侨务办、地方志办公室、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企业服务中心、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
联系和协调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银监、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证券、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等有关工作。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