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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木材资源大市向林业产业大市转变,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河池市推动木材加工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及《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优化全市产业园区布局,出台扶持政策措施,推动木材加工项目、企业入园建设生产,在原材料砍伐、供应采取优先供应入园企业、重点企业,推动全市林产加工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实现木材资源大市向林业产业大市转变。
二、起草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促进林产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工信轻工〔2021〕391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西高端绿色家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0〕16号)等文件精神。
三、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河池市推动木材加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研究相关内容,经多轮征求各单位及公众意见,经公平性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多个环节,综合形成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主要明确产业布局及目标任务。
(二)加快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园建设。主要明确入园奖励政策,同时加快行业整合力度,新引进的木材加工产业项目必须进入园区建设生产,实行入园企业予以优先采伐限额支持。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要包括招商引资的有关要求及优惠政策
(四)着力抓好规上企业培育。主要包括培育规上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同时明确逐步淘汰单纯粗加工板材生产企业。
(五)壮大发展龙头企业。主要包括培育龙头企业相关优惠支持政策。
(六)拓宽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企业融资上市的相关优惠支持政策。
(七)做实林木加工产业基础。主要包括打造我市国家储备林的相关要求。
(八)推进林木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木材供应的相关要求,同时明确统筹安排年度采伐限额指标,在同等价位条件下优先供应投资强度大、产值大的入园企业。
(九)严格行业准入。主要包括行业准入及管理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限制粗加工普通板材生产、单一低附加值类板材项目。
(十)严格企业用地监管。主要包括木材加工企业用地的相关要求,限制和淘汰占地面积较大、自然晒干的单板生产。
(十一)加强林木砍伐与流通监管。主要包括对木材加工企业木材来源台账管理,加强对滥砍盗伐的查处力度,禁止非法原木流入市场等方面。
(十二)强化税收管理。主要包括规范木材加工行业的税收监管,以信息管税,以数据治税等方面。
(十三)明确奖励原则。主要明确奖补资金兑现等方面要求。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读
(二)解读人:韦善荣
(三)联系方式:0778-358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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