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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政策解读

2023-06-20 11:30     来源:河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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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2〕30 号)精神,为推进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在我市落地见效,出台了《河池市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出台背景

2022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2〕30 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明确提出支持河池市开展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通过构建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建设绿色金融要素交易市场等方面加大绿色金融改革力度,推动投资结构和经济发展绿色转型。2022年12月,《河池市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提出从组织体系、政策体系、考核体系、中介服务体系等维度开展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三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等三个方面内容。

(二)重点工作。包括构建多维度标准体系,推进制度机制创新;构建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提升金融主体实力;构建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创新引领绿色发展;构建多形式支撑体系,汇聚发展合力;构建多层级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强化政策引导;构建全方位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等六个方面任务。

(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智力支撑、强化监督考核、做好宣传推广等四项措施。

《行动方案》附件还包括:《河池市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领导小组组建方案》《河池市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方案先行先试重点改革清单》和《河池市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至2025年)》。

三、亮点解析

一是为河池绿色金融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行动方案》提出通过构建多维度标准体系、推进制度机制创新等五个方面来推动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并提出了许多具体量化目标,推动河池投资结构和经济发展绿色转型。

二是抓住重点,统筹推进。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河池市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推进工作会议,确保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工作“一盘棋”统筹推进。创新多元化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重点服务绿色特色工业、绿色农业、节能环保等项目,全力支持河池工业“2+5+N”产业和农业“十大百万”产业。支持科技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创新产品先试先行,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引导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生态农业、新能源等相关绿色产业。创新特色体系建设。深化推进“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最终建立“五位一体”信用信息档案,依据分值评定信用等级,并通过评级结果享受金融优惠政策、产业优惠政策、公共服务和其他优惠政策。

三是为绿色金融服务河池产业、乡村振兴发展带来机遇。通过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乡村资源禀赋、生态功能等差异,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的绿色金融解决方案,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倾斜。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读。

(二)解读人:黄振现

(三)联系方式:0778—23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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