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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河池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形成了立项计划。
二、编制过程
市司法局于2月下旬向市直各部门征集河池市人民政府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要求各部门对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提出需作为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项。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市司法局对各部门提出的立项计划进行梳理和审核,初步筛选出市人民政府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14件。
三、主要内容
《河池市人民政府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共包含14个项目,分别是市发展改革委起草的《河池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的《河池市推动木材加工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修订)》、市财政局起草的《河池市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市自然资源局起草的《河池市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市生态环境局起草的《河池市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市交通运输局起草的《河池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河池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暂行规定》《河池市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意见》、市卫生健康委起草的《河池市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河池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河池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市投资促进局起草的《河池市本级高星级酒店发展扶持若干措施》、市国资委起草的《河池市国有企业改制暂行办法(修订)》、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起草的《河池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业园区)引进和培育强优企业扶持暂行办法(修订)》。
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严格履行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征求部门和县(区)政府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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