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2023年3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工作规则》。2023年5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确保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安排落地见效,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实际,组织修订了《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5.《国务院工作规则》;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分为8个章节、47个条款。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了《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工作准则。
第二章,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共4条。提出了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以及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的职责等内容;明确了市人民政府主要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
第三章,工作原则,共6条。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清正廉洁的工作原则。
第四章,监督制度,共5条。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督查等工作,坚持政务公开,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机关监督、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内容。
第五章,会议制度,共9条。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参加人员,以及会议组织管理、会风会纪、决策事项落实等相关要求。
第六章,公文处理,共9条。落实公文处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程序、运转时限、签发权限等方面的要求。
第七章,工作落实,共3条。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部署要求,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
第八章,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共8条。明确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修订后的制度设立和工作流程更符合河池市实际,更能提升政府运转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确保公正透明和高效廉洁。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