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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池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与目的
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以下简称龙江河谷灌区工程)作为河池有史以来投资最大、覆盖最广的牵引性水利工程,被列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广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同时,龙江河谷灌区工程被列为国家“两重”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两重”性质和国家意志。工程的建设对改善区域灌溉条件,保障城区供水乃至粮食安全及水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印发了“两重”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了“两重”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组织申报、筛选审核、清单下达、建设实施、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的项目全周期管理工作和总体方向。本《办法》的制定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国家发展改革委“两重”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的延伸、细化、拓展,是实际操作的具体化设计,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规范化举措。本《办法》旨在规范龙江河谷灌区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打造成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
二、《办法》制定的基本思路
《办法》主要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两重”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结合水利行业经验和项目实际需要,从项目管理机制建设、工程建设模式的选择、勘察设计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计划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验收管理、风险管理等15个方面分别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基本涵盖了灌区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十八章共八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与目的、根本遵循与原则、适用范围、建设目标。
(二)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基本建立了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了项目法人、各级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
(三)第三章“工程建设模式”主要规定了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确定充分论证采用的工程建设模式。
(四)第四章至第十六章从工程建设模式选择、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计划与进度、资金使用、监理、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档案、验收、工程移交、风险管理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十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管理规则。
(五)第十七章“责任落实”明确了参建单位、项目法人、政府工作人员在灌区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责任。
(六)第十八章“附则”明确了项目法人具体落实的要求,明确了《办法》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由河池市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解读人:吴工。
(三)联系方式:0778—229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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