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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减少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消除重污染天气,推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任务,为“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开好局打下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三、重点内容
《河池市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主要由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和附件4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目标
该部分明确了我市2025年10—12月、2025年及2026年1—3月目标任务,即:2025年10—12月,全市PM2.5月度浓度分别控制在22、28、38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9%,可吸入颗粒物(PM10)、O3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在54、127微克/立方米以下。
2025年全市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各县(区)完成河池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
2026年1—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4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5%,各县(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10、O3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在56、111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重点任务
该部分明确了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五项重点工作任务,17项工作要求,涉及我市11个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糖业发展中心)、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加强蔗叶离田综合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2.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涉气企业监管执法;
3.强化城市面源精细化管控:严格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
4.全面开展大气移动源综合整治:提升清洁运输比例、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推进油品综合管控;
5.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升污染预报预警能力、强化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
(三)组织实施
该部分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并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解 读 人:付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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