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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527000080451153/2025-146869 主题分类: 财政;教育
发文单位: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标  题: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及中等 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市本级分担资金的通知(河财教〔2025〕39号)
发文字号: 河财教〔2025〕39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及中等 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市本级分担资金的通知(河财教〔2025〕39号)

2025-07-16 16:06     来源: 河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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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区、宜州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本级与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936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教育领域市本级与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029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516号)精神,结合《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河财教〔2024〕76号)、《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河财教〔2024〕78号)、《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河财教〔202479号)、《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财教〔202518号)《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财教〔202519号)《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30号)《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32号)《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中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财教〔202534号)已下达的中央和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职学生资金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市本级分担资金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分担资金

市本级分担资金下达后,你区要足额落实需分担的资金,确保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你区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和项目学校统一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资金,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本级分担资金表

      2.2025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市本级分担资金表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4.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

20257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本级分担资金分配表

资金类型: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已下达资金

本次下达资金

城区应分担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备注

合计

中央

自治区

市本级分担资金

资金

资金

总计

21767.89

18825.74

2942.15

1213.195

1566.035



金城江区

小计

8964.23

7865.38

1098.85

303.5

656.34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4240

3769

471

235.56

235.56

20502普通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1219.23

679.38

539.85

67.94

67.94

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补助资金

527

439

88

0

21.95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经费

2978

2978

0

0

330.89

宜州区

小计

12803.66

10960.36

1843.3

909.695

909.695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6302

5602

700

350.13

350.13

20502普通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2226.66

1241.36

985.3

124.14

124.14

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补助资金

1214

1056

158

52.8

52.8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经费

3061

3061

0

382.625

382.625

附件2

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市本级分担资金表

资金类型: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已下达资金

本次下达资金

城区应分担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中央

自治区

市本级分担资金

资金

资金

小计

445.34

395.85

49.49

24.74

24.74


宜州区

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

199.81

177.61

22.2

11.1

11.1

20503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245.53

218.24

27.29

13.64

13.64

附件3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自治区主管部门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自治区资金



市级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1: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目标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一批合格教师。
目标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生均公用经费

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的学生比例

10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政策比例

100%

连片特困地区县范围内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率

100%

连片特困地区范围内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农村学生比例

100%

质量指标

完成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90%

农村学校校舍日常维修改造项目质量达标率

100%

食品安全达标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乡村教师队伍素质

提升

贫困地区学生身体素质

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学校和老师满意度

≥85%

家长和学生满意度

≥85%

附件4

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学生资助

主管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

资金总额
(万元)

合计


其中: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市级资金


总体目标

1.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要求,资助当年度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2.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及时足额获得相应的资助,实现应助尽助;
3.学生和家长满意度不断提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应受助学生受助比例

100%

产出质量

受助对象合规率

100%

产出时效

补助按规定及时发放率

100%

产出成本

补助标准

元/年/人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资助政策知晓率

100%

家庭经济负担

减轻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学生和家长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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