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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527000080451153/2025-218492 主题分类: 财政;教育;社会保障
发文单位: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06日
标  题: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市直中等职业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经费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分担资金的通知(河财教〔2025〕53号)
发文字号: 河财教〔2025〕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市直中等职业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经费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分担资金的通知(河财教〔2025〕53号)

2025-11-06 20:00     来源: 河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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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教〔2024〕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中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教〔2025〕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学生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4〕83号)精神,现下达你们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经费补助资金(具体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中央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5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资金拨付。待确定后,将再次核定相关学生经费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核算。

三、请各有关学校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学生信息,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

四、请各有关学校加强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通过虚报学生数套取资助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经费等行为的发生,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附件:1.2025年秋季学期市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秋季学期市直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5年市直中职学校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分配表

      4.2025年市直中职学校国家奖学金补助资金分配表

      5.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项目(含技工学校)绩效目标表

      6.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含技工学校)绩效目标表

      7.2025年学生资助奖学金绩效目标表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秋季学期市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名称

合计

本次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资金

本次下达市本级分担资金

备注

中央

自治区

桂财教〔2024〕93号

桂财教〔2024〕93号

桂财教〔2024〕93号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65.172 

235.709

29.463

29.463

00300300700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河池市卫生学校

173.007 

153.784

19.223

19.223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巴马国际养生旅游学校)

153.925 

136.825

17.1

17.1

河池民族农业学校

39.755 

35.335

4.42

4.42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

2.034 

1.814

0.22

0.22

河池市技工学校

62.090 

55.19

6.9

6.9

合计

695.983 

618.657 

77.326 

77.326 


注:本次中央和自治区分担资金不一致,主要是中央扣减2022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导致2023年中央实际下达资金不足,所形成缺口由自治区财政统筹相关教育专项解决,学校报送数据时要以中央:自治区=8:1的比例分担计算。

附件2

2025年秋季学期市直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名称

合计

本次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资金

本次下达市本级分担资金

备注

中央

自治区

桂财教〔2024〕93号

桂财教〔2024〕93号

小计

桂财教〔2024〕93号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405.36

360.32

45.04

45.04

45.04

003003007002-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

河池市卫生学校

253.89

225.68

28.21

28.21

28.21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巴马国际养生旅游学校)

188.37

167.44

20.93

20.93

20.93

河池民族农业学校

76.68

68.16

8.52

8.52

8.52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

4.41

3.92

0.49

0.49

0.49

市教育局(河池信息工程学校)

13.14

11.68

1.46

1.46

1.46

河池市技工学校

100.17

89.04

11.13

11.13

11.13

合计

1042.020 

926.240 

115.780 

115.780 

115.780 


附件3

2025年市直中职学校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名称

本次下达自治区资金

备注

小计

桂财教〔2025〕30号

桂财教〔2024〕83号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6


20.6

000-非“三保”支出

河池市卫生学校

12.8


12.8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巴马国际养生旅游学校)

9.8

7.2

2.6

河池民族农业学校

4

4


市教育局(河池信息工程学校)

1.2

1.2


河池市技工学校

3

3


合计

51.4

15.4

36

附件4

2025年市直中职学校国家奖学金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名称

本次下达中央资金

备注

小计

桂财教〔2025〕30号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6

6

000-非“三保”支出

河池市卫生学校

1.2

1.2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巴马国际养生旅游学校)

3

3

河池市技工学校

0.6

0.6

合计

10.8

10.8

附件5

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项目(含技工学校)区域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省级财政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资金总额
(万元)

合计


其中: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总体目标

1.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要求,給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补助,奖励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2.符合助学金受助条件的学生及时足额获得助学金补助,实现应助尽助;
3.按照自治区分配下达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评审出获奖学生并及时足额发放奖励资金;
4.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大于等于85%。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符合助学金受助条件的学生资助比例

100%

自治区分配下达奖学金指标名额奖励比例

100%

产出质量

受助对象合规率

100%

获奖对象合规率

100%

产出时效

发放到位时间

每年12月31日前

产出成本

助学金补助标准

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
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

奖学金奖励标准

每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资助政策知晓率

100%

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减轻获得助学金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减轻

激励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长成才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学生和家长满意度

≥85%

附件6

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含技工学校)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省级财政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资金总额
(万元)

合计


其中: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地方资金


总体目标

1.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要求,給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补助;
2.免除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学杂费,实现应免尽免;
3.学生和家长满意度不断提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资助比例

100%

产出质量

受助对象合规率

100%

高中阶段职普比

大体相当

产出时效

发放到位时间

每年12月31日前

产出成本

补助标准

参照桂财规〔2019〕3号规定免学费标准执行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资助政策知晓率

100%

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减轻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学生和家长满意度

≥85%


附件7

2025年学生资助奖学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奖学金

省级财政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自治区教育厅

补助金额(万元)

万元

年度总体目标

2024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资助政策的受奖励学生100%发放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受奖励学生满意度大于等于90%。通过学生资助政策,一是达到确保学生的基本学习权益,保障他们接受公平而优质的教育的目标;二是达到降低家庭经济压力,减轻家庭对教育的负担的目标;三是达到促进教育公平,实现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机会均等化的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符合条件受奖励比例

100%

质量指标

受奖励对象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奖励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奖学金金额

详见附件

资助标准

元/人·年




社会效益
指标

奖励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奖励学生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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