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14527000080451153/2026-07661 | 主题分类: 土地 |
| 发文单位: 河池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
| 标 题: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池市2025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河政土批函〔2025〕104号) | |
| 发文字号: 河政土批函〔2025〕104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
| 效力状态: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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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办理河池市2025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宜政报〔2025〕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区庆远镇文昌社区居民委员会、洛东镇寻田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4435公顷(水田0.1253公顷、旱地0.1041公顷、果园0.0002公顷、乔木林地0.0022公顷、灌木林地0.1931公顷、农村道路0.0079公顷、设施农用地0.01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将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国有未利用地0.0135公顷(均为河流水面)转为建设用地,共计0.4570公顷土地。
二、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0.4435公顷,需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征收手续。在土地征收手续获得审批后,方能办理批后实施及供地手续。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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