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14527000080451153/2026-21860 | 主题分类: 土地 |
| 发文单位: 河池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17日 |
| 标 题: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2025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河政土批函〔2026〕1号) | |
| 发文字号: 河政土批函〔2026〕1号 |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7日 |
| 效力状态: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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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2025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大政报〔202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县岩滩镇协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的2.5394公顷集体农用地(旱地0.0861公顷、果园0.1111公顷、乔木林地0.5361公顷、竹林地0.0541公顷、灌木林地0.4944公顷、其他林地0.0305公顷、其他草地0.5012公顷、农村道路0.7082公顷、田坎0.017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2.5394公顷,需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在土地征收手续获得审批后,方能办理批后实施及供地手续。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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