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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编制。全文由六部分内容组成,分别为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ch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全文公开。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0年河池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在舆论引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20年,我市通过《河池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策文件73份,依托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约18万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3场,政策说明会2场;通过河池网络问政专区受理网友提问850条,均按时回复办结。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一是畅通在线申请渠道。全市36家政府网站均开设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群众可通过在线申请渠道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实时查询办理状态。申请事项经审批后,系统将通过短信方式向申请人推送办理结果信息,实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见面受理”和“零跑腿”,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进一步科学规范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明确和细化各个环节的运转,切实把好受理关、办理关、审核关,及时办理答复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着落”。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情况进行抽查,以及通过对申请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申请事项办理情况和群众满意度。对于办理不及时不规范或满意度低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切实推动全市各级各单位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
经统计,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5件。其中,涉及征地信息10件,财政预决算信息4件,审计信息1件、文物保护名录2件,其他类8件。申请办结数25件,予以公开20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及时调整充实本级本单位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组织架构,明确细化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日常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2017年至2019年以来制发的未标明公开属性以及标注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梳理和审查,重新认定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文件22份,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备案机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定期分类梳理统计本级、本单位形成的政府信息,按月报送公开情况,并对认定为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单独备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优化栏目布局、完善功能设计,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主体,立足集约共享、高效便民,强化信息发布和办事服务功能,打造高效惠民的服务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前,我市共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并不断充实完善有关内容。
二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由过去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查阅点为主,电视、广播、报纸为辅的单一模式,发展到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信、微博和客户端等协同推进的多元化公开模式。目前,全市各级各单位开通的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各类政务新媒体共129个。
(五)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督查方式方法,采取实地督查和网上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形成“每周一抽查,每月一核查,每季度一通报”的常态化机制,做到早发现,早督促,早整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我市于2020年2月9日在全区率先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就公众关注的疫情信息、防控措施等问题一一做出答复。同时,在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疫情防控专栏,作为全市疫情防控信息第一发布平台,实时更新疫情动态和相关数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主动引导舆论,为全市社会稳定、群众生活有序发挥了重要作用。经统计,我市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报纸等渠道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8000多条。
二是重点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群众关切问题,进一步深化扶贫政策、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全市脱贫人口、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脱贫成效等信息,并做好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不断提高扶贫信息透明度,主动接受媒体、群众监督。经统计,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政府网站公开脱贫攻坚相关信息6200余条。二是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投资、稳预期政策以及执行情况等信息公开,截至2020年底,共计公开有关信息3000余条。三是围绕日常环境监测统计数据,扎实推进各项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有序抓好我市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市公开环境保护领域相关信息约2100余条。
三是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公正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努力实现“争创一流”目标。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涉企惠企相关政策,使企业和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我市有关政策,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截至2020年底,共发布相关信息200余条。
四是继续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我市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打造透明财政。一是做好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公开工作,及时在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有关报告;二是完善全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更“透明”。截至2020年底,全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约3100条。
五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市通过在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的“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及时公开市、县两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公益类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征收、质量安全监督、批准服务、批准结果(开工报告)、施工以及竣工等有关信息,并集中公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进度月报表,及时公示项目建设规模、投资额、投资完成率、进度描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信息,截至2020年底,全市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约3200条。
六是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我市及时对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信息进行公开,使公众能够及时查询和了解相关信息,截至2020年底,全市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9717条。
七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均开设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专栏,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领域的信息进行公开,截至2020年底,共发布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215条,教育信息362条,公共医疗卫生信息614条,公共文化体育信息139条,灾害事故救援信息189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5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 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6 |
56 |
20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02 |
+5108 |
1308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181 |
+32156 |
2468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754 |
+15002 |
141235 |
|
行政强制 |
782 |
+674 |
751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5 |
+132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6610 |
3.25亿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25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2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1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
1 |
1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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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
|
(七)总计 |
25 |
25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1 |
1 |
2 |
1 |
1 |
2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所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根据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化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各方责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及时向群众精准推送需求信息,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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