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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5 17:45     来源:​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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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公布河池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河池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河池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hech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河池市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以实际行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公开落实到位。2023年,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电视、新闻发布会等有效载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全面落实到位。其中,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578条,“河池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00条,“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公众号公开信息500条,通过中央、自治区、河池市主流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0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

二是着眼便民服务,持续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生态环境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发布本市各类环境质量状况,按月发布河池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大气降水、地表水水质、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按季度公开河池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响应、认真办理,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23年,收到各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社会公益组织申请1件,均为书面申请,均一办结。已办结件中有2件为本局未受理过的事项,4件已公开并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主动公开类的公文,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各有关科室、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制定《河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填写《河池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发布审核表》按流程报审后方可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更新与清理工作,经梳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对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形成协同发力的矩阵传播声势。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持续优化服务功能,加强政务网站栏目建设,及时充实栏目信息。增强媒体融合效应,不断创新网络宣传方式,利用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矩阵效应,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效率。2023年全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能正常访问、页面显示准确,出现未及时更新的情况第一时间改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1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1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1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先进,与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信息公开仍有差距。

一是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

二是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营,强化网络互动和回应。针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关注重点,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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