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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09:40     来源:河池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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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并予以公布,依据2023年河池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池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河池市林业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广西河池市林业局网站、广西自治区林业局网站、河池日报、头条河池客户端、电视报刊媒体、发放宣传手册、防火车全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池市林业局依托网站发布信息173条,河池日报、河池电视台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85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于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样式(参考)》办理,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答复规范。2023年,河池市林业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充实河池市林业局信息化建设队伍,安排专人负责广西河池市林业局网站内容及技术安全运维,进一步规范局网站各栏目建设,提高网站信息管理质量,同时做好网站安全技术保障。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网站日常监测,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安全准确。三是选派业务人员参加全市组织召开的政务信息培训,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河池市林业局开设“广西河池市林业局网站”官方网站、河池头条“林业”2个信息公开平台,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网站情况,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及林草信息资源的网络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先审查,后公开”,对局网站信息实行定期检查通报。组织经办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公文写作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和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35.08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河池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仍存在主动公开欠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内容欠生动形象等不足。

改进情况:针对2022年度存在解读政策文件不及时问题,河池市林业局在2023年开展了政策解读培训,要求各相关科室在拟制文件的同时撰写解读内容。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政务信息培训,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规范管理,持续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多采用图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确保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河池市林业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河池市林业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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