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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1 09:00     来源:河池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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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河池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通过“广西河池市司法局”网站、“河池司法”微信公众号、“河池司法”新浪微博等平台,持续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重点、亮点和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出台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条例进行深入宣传,及时对涉法律事项信息公开和公示。年内还在局网站开辟“六大工程”专栏,围绕实施司法行政“六大工程”,公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让群众监督更方便更有效。截至2023年底,我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34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2条,政务动态信息184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量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河池市司法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部门、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23年,没有收到单位(部门)或个人提出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没有收取费用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把控,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等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责任科室、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再发布,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发布工作。2023年,我局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没有出现网络安全事故和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抓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强化政务服务功能,持续增加信息发布日更量。“河池司法”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146条信息,关注量4099个,“河池司法”新浪微博全年推送92条信息。定期开展网络网站和数据安全监督检查自查,加强专题专栏的更新与管理,今年以来共维护专题专栏47个,新开设专题专栏7个。

(五)强化组织监督保障

强化政务公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政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制定《河池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制度》,明确受理投诉举报部门及投诉举报内容、方式等。加强咨询互动答复,2023年回应公众热点和重大舆情1次,回复网民数量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1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6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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