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河池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规定主动公开。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上公开:河池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hechi.gov.cn/;
当面受理点:河池市财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F区2楼),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2284761,邮政编码:546300。
本局还将采用板报、便民资料、宣传册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本局各类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河池市财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F区2楼),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2284761,邮政编码:546300。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完善。
2. 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78)2308676、2305663(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邮编:547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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