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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凝聚创城强大合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评论之八

2022-08-11 18:30     来源:河池日报     作者:罗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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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关键时刻,越要负起责任。创建文明城市是责任、是使命,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考验每一个城市管理者,尤其是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责任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要在创城中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制度保障,有具体的责任行为,让城市越来越美丽,越来越文明。

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紧锣密鼓,进入8月冲刺阶段,越来越临近考核。我们发现,创城之地,目之所及,一步一景,满城文明风……参与创城的城市在城市管理上取得基础建设更上一层,城市管理更规范,市民素质逐渐提升等喜人的变化,这不仅仅是因为考核需要,更是因为把“创城”这项工作当成目前一份重要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里,落到具体工作中,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检验责任与担当。

越是关键时刻,越要负起责任。

创建文明城市是责任、是使命,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考验每一个城市管理者,尤其是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责任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市委强调,要在创城中强化责任,加强联动,广泛凝聚起推动创城工作的整体合力。其中,市委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担责”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做到任务具体、标准清晰、时限明确、责任到人到岗。这样树立精准“靶位”,精准发力等举措,让我们看到市委的决心,也更加理解肩负重任的责任人的压力,无形中营造责任人带头,党员干部跟上,市民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释放创城人人有责的信号,不断凝聚起一股“城市是我家,创城靠大家”的强大合力。

创城,要增强责任意识,是真正“想干事”。创建文明城市,是系统而复杂的民生工程,是城市含金量最高的荣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人人有责,但创建文明城市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其考核项目繁多,即使摘得文明城市之牌也不可一劳永逸,还需要长期维护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故此,从创城伊始,党员干部,尤其是创城工作具体责任人需要充分认识创城的意义,增强责任意识,真正从内心和思想上想创城,想干事,自觉破除“尸位素餐、不想干事;精神萎靡、不敢担当;粗枝大叶、不负责任;高高在上、不接地气;因循守旧、不思革新;庸懒散拖、不讲规矩;小成即满、不求上进;虚假浮躁、不讲真话”顽疾,以创城为契机严于律己,改进作风,不断在创城中淬炼品质,树立典范,带动市民,让文明蔚然成风。

创城,要完善制度保障,实现“可干事”。好制度,是助推事业成功事半功倍的利器。近年来,市委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成立指挥部,配备干部队伍,出台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以制度立规矩,提出“四定”要求,细化任务职责,让创城工作负责人、单位等权责分明,工作有方向、措施有“标尺”、奖罚有依据,为大家在创城中“可干事”提供制度保障。要在执行中落实制度规定,也要在实践中反馈、反省、完善相关制度,让制度更完善,干事更顺畅。

创城,要有责任行为,是“真干事”。领导干部、成员单位、各县(区)等要全面落实分管责任和包片责任,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主动作为,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抓部署、强落实。同时,要坚持文明城市创建与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卫生城市建设等中心工作一起抓,具体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测评、问卷调查、网上申报材料的把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创城在路上,责任在心,担当在行,让我们在创城中努力构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干群一体、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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