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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池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六新河池”战略部署《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河办发〔2022〕11号)精神要求,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以深入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着力加强东巴凤区域一体化自然资源要素支撑,共同促进东巴凤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福祉等事业发展,以推动实现东巴凤快速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东巴凤地区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系统谋划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空间协调发展和重大设施共建共享。优先支持东巴凤地区重大项目规划修改,市本级对不符合规划且具备修改规划条件的急需开工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指导各县规划修改调整,提高规划调整审查报批效率。
二、统筹解决东巴凤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使用东巴凤地区脱贫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专项指标,有针对性将基础设施类项目选址单独报自治区,争取纳入国家重点保障范围,由国家直接配置用地指标。持续推进盘活存量土地行动,产生更多用地计划指标,重大紧急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解决。
三、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各类产业(不包括房地产业)用地均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前提下,鼓励同一地块内工业与仓储、研发、办公、商服等功能用途互利的用地混合布置、共享服务设施。对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工业用地结建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可不计容。指导巴马县先行推进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租赁、入股方式供应,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针对旅游景区外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游客休憩站点、非营利性停车场等公益类基础设施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四、加强矿产资源初级产品供给。根据资源赋存和产业发展情况,优先安排东巴凤地区矿产资源调查、勘查项目,为支持东巴凤一体化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基础上,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现状,统筹安排矿产资源指标适当向东巴凤倾斜;在矿业权出让时,根据东巴凤资源赋存情况和产业布局统筹在东巴凤区域进行资源配置。
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申请自治区资金开展东巴凤地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安排自治区和市本级资金支持东巴凤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涉及的勘查设计、移民搬迁方案编制前期工作。针对短期不具备治理和搬迁的重大隐患点优先安装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将东巴凤地区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纳入市本级服务范围,提升预警预报能力。
六、强化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建立自然资源广西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河池分中心,向东巴凤提供最新优于0.5米的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在符合保密规定前提下,无偿向三县提供最新影像资料、地形图、测绘成果等相关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七、做好生态修复提升生态质量。推进东巴凤地区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在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东巴凤三县申报自治区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入库。全力支持东巴凤三县开展生态产品调查工作,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分布等底数,因地制宜挖掘生态资源发展潜力,探索东巴凤生态资源向资产转化的实现路径。
八、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东巴凤地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指导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调整东巴凤区域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积极指导东巴凤三县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新增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促进节余指标交易和使用,筹措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释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红利,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整治区村庄建设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东巴凤区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后的补充耕地指标优先在东巴凤区域范围内调剂使用。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日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河办发〔2022〕11号)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加快东巴凤区域赶超跨越步伐,河池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26号) ;
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明确先行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362号);
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230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115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9号)。
二、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2022年6月1日市自然资源局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2022年6月5日收到意见反馈,市自然资源局在各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目标任务
强化东巴凤区域一体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撑,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作为东巴凤区域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推进城镇化发展的红线,着力加强用地用矿服务保障,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共同助推东巴凤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福祉等事业发展,以推动实现东巴凤基本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有8个方面内容。
(一)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东巴凤地区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系统谋划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空间协调发展和重大设施共建共享。优先支持东巴凤地区重大项目规划修改,市本级对不符合规划且具备修改规划条件的急需开工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指导各县规划修改调整,提高规划调整审查报批效率。
(二)统筹解决东巴凤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使用东巴凤地区脱贫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专项指标,有针对性将基础设施类项目选址单独报自治区,争取纳入国家重点保障范围,由国家直接配置用地指标。持续推进盘活存量土地行动,产生更多用地计划指标,重大紧急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解决。
(三)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各类产业(不包括房地产业)用地均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前提下,鼓励同一地块内工业与仓储、研发、办公、商服等功能用途互利的用地混合布置、共享服务设施。对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工业用地结建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可不计容。指导巴马县先行推进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租赁、入股方式供应,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针对旅游景区外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游客休憩站点、非营利性停车场等公益类基础设施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四)加强矿产资源初级产品供给。根据资源赋存和产业发展情况,优先安排东巴凤地区矿产资源调查、勘查项目,为支持东巴凤一体化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基础上,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现状,统筹安排矿产资源指标适当向东巴凤倾斜;在矿业权出让时,根据东巴凤资源赋存情况和产业布局统筹在东巴凤区域进行资源配置。
(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申请自治区资金开展东巴凤地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安排自治区和市本级资金支持东巴凤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涉及的勘查设计、移民搬迁方案编制前期工作。针对短期不具备治理和搬迁的重大隐患点优先安装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将东巴凤地区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纳入市本级服务范围,提升预警预报能力。
(六)强化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建立自然资源广西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河池分中心,向东巴凤提供最新优于0.5米的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在符合保密规定前提下,无偿向三县提供最新影像资料、地形图、测绘成果等相关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七)做好生态修复提升生态质量。推进东巴凤地区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在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东巴凤三县申报自治区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入库。全力支持东巴凤三县开展生态产品调查工作,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分布等底数,因地制宜挖掘生态资源发展潜力,探索东巴凤生态资源向资产转化的实现路径。
(八)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东巴凤地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指导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调整东巴凤区域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积极指导东巴凤三县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新增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促进节余指标交易和使用,筹措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释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红利,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整治区村庄建设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东巴凤区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后的补充耕地指标优先在东巴凤区域范围内调剂使用。
五、涉及范围
河池市东巴凤区域自然资源管理范畴。
六、执行标准
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以及河池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七、关键词诠释
国土空间规划:是指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采矿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
弹性年期出让:指产业项目用地供应时,市、县人民政府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内,根据产业政策、企业生命周期和产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的行为。
增减挂: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项综合性工程。
八、惠民利民举措
该《若干措施》出台后,针对东巴凤区域存在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资源配置、矿产资源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土地整治以及如何用好用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专项指标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这将确保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自然资源要素得到有效保障,有助于加快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建设,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九、注意事项
该措施涉及内容较多、程度较大、范围较广,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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