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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中心):
《河池市乡村振兴局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池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0日
河池市乡村振兴局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
大整治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河池市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和我局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自查自纠、向干部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经归纳梳理得到八方面意见建议8条。为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经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我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活动部署要求,针对发现问题,对照整改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破除“八弊”顽疾、转变工作作风,形成“提神振气、担当作为、凝心聚力、赶超跨越”的浓厚氛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改措施
(一)在“尸位素餐、不想干事”方面,存在脱贫后有的班子成员出现“松口气、歇歇脚、等等看”松懈心态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工作例会、调度会议制度,及时听取各项工作在各个阶段的进展落实情况。抓好季度业务指导,每年对县(区)业务指导不少于2次,将发现问题形成清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跟踪好问题的整改,形成督查工作闭环。配合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督查暗访,并形成工作常态化,充分利用暗访成果倒逼工作落实、提高工作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针性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深入查摆薄弱环节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主要责任人:局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各科(中心)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二)在“精神萎靡、不敢担当”方面,存在遇到矛盾和困难缺乏主动挑战、敢啃硬骨头的精神;有时满足于工作时间长、工作经验多,积极出谋划策、主动靠上去、创新工作方法不够,存在矛盾上交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尽责,不断探索研究和运用工作中的好方法,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开展全员学习和培训,走出去学先进,提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的政策、业务、工作水平。
主要责任人:局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政研督查科牵头,各科(中心)配合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三)在“粗枝大叶、不负责任” 方面,存在有时候还会凭借老经验办新事,习惯于常规定性思维,贯彻新发展理念及运用新思想、新方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举措缺乏创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党组集中学习等制度,坚持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和系统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中央、自治区、市“三农”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坚持求真务实。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着眼于理论的灵活运用,着眼于对实践的理性思考,提升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
主要责任人:唐加勇、吴万勇
责任科室:综合科牵头,各科(中心)配合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四)在“高高在上、不接地气” 方面,存在在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考虑推进项目较多,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较少,深入困难的县、乡、村调查研究不够,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完善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每年班子领导到基层开展调研指导不少于3个月。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大调研,走基层查实情,全面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在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主要责任人:唐加勇、覃红灯、吴万勇
责任科室:综合科、政研督查科牵头,各科(中心)配合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五)在“因循守旧、不思革新” 方面,存在面对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深入思考研究还不够,解决难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班子领导做好表率,增加事业心和责任感,振作精神,坚决克服等、靠思想,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奋力工作。二是不断完善平时考评机制和绩效激励机制,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发挥绩效奖励的作用,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三是通过多种学习形式方式,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站位,补上知识弱项、经验盲区和能力短板,切实提高看问题、解难题的能力。
主要责任人:局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综合科牵头,各科(中心)配合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六)在“庸懒散拖、不讲规矩”方面,存在班子对“四风”整治没有做到常抓不懈,有的班子成员自我要求有所放松,有时认为只要管住大节、在原则问题上不出错就可以了,对一些细节问题不大上心,在一些方面也还执行得不够严格、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自觉接受组织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常态化,强化对权力、资金和工程项目的监督,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切实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二是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加强谈心谈话,充分发扬民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主要责任人:局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综合科牵头,各科(中心)配合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七)在“小成即满、不求上进”方面,存在有时满足于现有的成绩,忧患意识有所淡化,没有充分预见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一户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帮扶,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把握政策导向和政策标准,完善“3+1”保障政策,加强动态保障,强化数据共享,防止政策变化带来的返贫风险。三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政策落实、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易地搬迁集中安置、自然灾害和舆情等六方面风险,关注网络舆情发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风险。
主要责任人:局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外资发展中心、社会扶贫科牵头,各科配合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八)在“虚假浮躁、不讲真话”方面,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未能很好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基层压力,给基层留有的工作时间较紧,工作标准过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做实为基层减负工作。二是加强对工作的谋划,常规工作要尽量超前或及时部署,并留给基层充分的时间,避免工作的仓促。三是增加乡村振兴干部主观能动性。严格选人标准,从严审核把关,注重关心激励,积极引导优秀干部人才投身驻村帮扶。在保证政策措施总体稳定基础上,针对常态化驻村帮扶实际,配合组织部门认真研制修订日常管理、实绩考核、待遇保障、关心激励等配套办法,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待遇保障政策,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同时,更加注重干部激励,不断完善关心激励帮扶干部常态化措施。
主要责任人:局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各科(中心)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把工作主体责任扛起来,主要领导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的科(中心)人员作风整改承担具体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先改起来、改实一点,防止只抓下级、不抓自身,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起到表率作用,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细、整改工作不缺不漏、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科(中心)要立足本职本责主动谋划推动整改工作,定期向局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进度。牵头科(中心)要督促推动牵头负责问题的整改,按照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合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巩固整改成果。将整改成果作为绩效考评、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着力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对标一流、自我加压、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真正体现大查摆大整治活动的导向性、激励性、约束性。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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