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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9〕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24号)精神,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便捷高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坚持简政放权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实施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加快构建适应乡镇(街道)工作特点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2022年7月底前,在宜州区、天峨县全域开展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以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场所建设为基础,通过调整优化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整合归并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探索审管分离新机制,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形成“四个一”模式,即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平台保障,并鼓励其他县(区)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同步开展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标准。要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原则,整合乡镇(街道)内部审批、服务资源,因地制宜,实现集中统一入驻,做好人员配备和管理。实体政务服务中心需具备“六有”:即一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并根据功能需求做好室内外布局、服务窗口设置等;二有统一的牌匾,在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正面显著位置悬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牌匾;三有开展业务工作必备的网络和办公设备;四有必备的便民服务设施,应包含等候区休息座椅、填表桌台及文具、饮水机、意见箱等;五有健全的章程制度和考核管理体系;六有政务公开专栏。(牵头单位:宜州区、天峨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并持续推进)
(二)整合优化审批和服务职能。要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河池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机构、编制限额内统筹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机构职能和人员,由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使行政审批职权和开展综合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有条件的县(区)可结合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自行开展有关方面工作探索。(牵头单位:宜州区、天峨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其他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并持续推进)
(三)实行“一窗受理、全科办理”模式。要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原则,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开设行政审批和综合服务两个专窗,实行“一窗受理、全科办理”模式,限时办结,统一出件。行政审批专窗主要对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等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科受理;综合服务专窗主要对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医保、残联等领域的非许可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科受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将公安、市场监管等基层派出机构实施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行集中办理,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对专窗受理事项进行调整。(牵头单位:宜州区、天峨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并持续推进)
(四)全面梳理并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坚持“便民利企、应进则进、充分授权”的原则,以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为基础,编制并公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进驻实施,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要按照实施清单“四级十一同”和“八统一”要求,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答疑手册、事项办理流程,对同一事项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要求,持续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审批效能。(责任单位:宜州区、天峨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并持续推进)
(五)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要整合乡镇(街道)内部审批、服务资源,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统一受理、办理各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一枚印章”名称统一为“××县(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务服务专用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印章仅限办理基层审批和服务事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责任单位:宜州区、天峨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并持续推进)
(六)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干部队伍建设。要把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统筹做好人员配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文明礼仪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对待办事群众必须做到耐心倾听、细心询问、用心解答、精心办理、热心服务。各级有关部门要派出业务骨干,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能、法制培训,确保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尽快熟练掌握相关业务,依法依规履职,并达到“一岗多能、一岗多专”的业务要求。(牵头单位:宜州区、天峨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并持续推进)
(七)统一信息化应用平台。要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扩大电子政务外网横向覆盖范围,确保自治区、市、县(区)、乡(镇)、村(社区)五级一网通联,并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推动线上、线下服务的深度融合。试点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要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并优先使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办理相关业务,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使用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的,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在本地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网点配置自助服务终端,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宜州区、天峨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并持续推进)
(八)统一服务模式。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原则,对政务服务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形成“事事有标准可依、人人按标准履职”的标准化工作机制。采取当场办结、承诺办结、容缺受理等办理方式,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手机APP等开展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预约办。推行导办、帮办、代办、延时办、上门办、邮寄办等新型服务模式,多渠道多途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将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成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延伸窗口,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宜州区、天峨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并持续推进)
(九)完善配套制度。要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免费代办、信息公开和监督投诉、考核奖惩等政务服务制度,完善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等配套制度,完善日常监管、社会监督、督查考核等多管齐下的监督管理体系,做到“四个公开”,即程序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宜州区、天峨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并持续推进)
(十)加强上下联动和协同。要加强业务指导,畅通联系渠道。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印发、转发与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文件,应同时抄送承担基层审批和服务职能的乡镇(街道)机构(以下统称基层机构);召开相关业务会议、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应组织基层机构参加。基层机构应加强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积极主动接受业务指导,严格执行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标准等,并主动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函询、请示有关问题,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给予指导、答复。(责任单位:宜州区、天峨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并持续推进)
(十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明确授权范围,向下充分授权,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基层政务服务中心要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及时将办理过程和结果信息推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同级相关机构,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事中事后监管结果推送给各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接件信息、审批信息、监管信息、档案资料共享,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牵头单位:宜州区、天峨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并持续推进)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
对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印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二)试点阶段(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
在宜州区、天峨县所辖全部乡镇(街道)开展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鼓励其他县(区)选取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同步自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总结宜州区、天峨县试点改革经验,择优选取全市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现场会观摩点,并在全市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将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基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水平和优化营商环境利民惠企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强化正向激励。尤其承担试点工作的县(区)要成立由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落实。试点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归并整合工作的指导,各级政务服务监管部门要做好“三集中、三到位”指导工作,各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依职责配合政务服务监管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基层政务服务窗口的督促指导,建立上下级和横向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协同推进,形成改革合力,积极稳妥推进试点改革工作落地。
(三)强化督促指导,狠抓任务落实。试点县(区)要从思想认识、贯彻执行、改革成效等方面,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的督查指导,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本辖区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指导,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有序推进。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四)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改革落地见效。试点县(区)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筹措整合资金,为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需要。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闪等新媒介,积极宣传国家、自治区、我市关于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相关政策,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对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认同感。
(六)大胆开拓创新,探索新经验新做法。各县(区)要以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狠抓落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不断优化完善政务服务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努力实现“一趟不用跑,办好政务事”目标,并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择优在全市范围内适时推广。
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从2022年4月起,各试点县(区)要于每周星期一将上一周工作推进情况(详见附件)反馈至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汇总情况后于每周星期二前报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并适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各试点县(区)要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本县(区)试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试点工作开展图片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大数据发展局(联系人:邓青,联系电话:3589396、15577873837,电子邮箱:hcdsj2306393@hechi.gov.cn),市大数据发展局研究形成我市试点工作总体报告后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市人民政府。
附件: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表
(请下载文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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