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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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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问题具体情况 |
整治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整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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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
河池市宜州区 |
宜州土桥水库 |
水库周边环境治理范围有31个屯,2252户,10041人,均无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填埋燃烧。 |
已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31个屯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待落实。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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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
河池市宜州区 |
宜州土桥水库 |
周边种植红肉蜜柚35333.3㎡,种植桑蚕283333㎡,其他粮食166666.67㎡ |
已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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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 |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县城饮用水水源地 |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源自种植果树、水田 |
已经印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局、水果局已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户宣传引导科学种植农作物和果树,指导农户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地膜的使用量从而减少污染源,增加有机肥的用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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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县城饮用水水源地 |
生活面源污染源为 100m2 守果瓦房,涉及居民人数为 1人 |
已经印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建部门正在研究具体实施方案。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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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县城饮用水水源地 |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源自种植果树、水田 |
已经印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局、水果局已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户宣传引导科学种植农作物和果树,指导农户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地膜的使用量从而减少污染源,增加有机肥的用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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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县城饮用水水源地 |
交通穿越为环江至大安 866县道 |
已经印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路局计划将本道路穿越保护区内部分的防护措施列入新建道路建设规划当中。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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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县城饮用水水源地 |
生活面源污染源涉及居民人数为 946 人,生活污水未统一收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通过焚烧炉焚烧。 |
已经印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建部门正在研究具体实施方案。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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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好峒水源地 |
二级保护区里面有两户居民居住,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无处理 |
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再次认真核查,该两户居民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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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
河池市南丹县 |
扁坡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
存在生活面源污染问题,居民有10户,人数约为31人,建筑面积约为800平方米,农业种植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产生生活污水和垃圾,并未进行安全处置。 |
已经对保护区的生活垃圾进行了集中收集处理,已印发《南丹县扁坡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至各相关部门,已编制建设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建议书,南丹县拟近期召开会议,具体部署各部门的工作。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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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
河池市南丹县 |
火幕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
存在生活面源污染问题,居民有3户,人数约为11人,建筑面积约为240平方米,农业种植面积约为500平方米,产生生活污水和垃圾,并未进行安全处置。 |
已经对保护区的生活垃圾进行了集中收集处理,已印发《南丹县火幕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至各相关部门,已编制建设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建议书,南丹县拟近期召开会议,具体部署各部门的工作。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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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
河池市天峨县 |
陇麻坡水源地 |
红水河两岸均存在公路穿越,右岸为S317省道,左岸为龙滩发电厂专用公路。 |
陇麻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印发。天峨公路局、龙滩发电厂在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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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 |
河池市天峨县 |
陇麻坡水源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龙滩工程砂石生产系统位于陇麻坡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麻村路口,该砂石生产系统为污水零排放系统。 |
拟调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龙滩工程砂石生产系统调出陇麻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技术报告已召开审查会,编制单位在根据专家意见补充完善资料。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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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因县城发展规划搬迁饮用水源地而建设旅游汽车营地项目、县旅游集散中心项目,目前项目尚未建成,水源地在搬迁工作在进行中 |
已要求旅游汽车营地项目、县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停止建设,目前所略水库的土地预算已报自治区国土厅,可研报告的修订版和水资源论证材料已上报珠江委,珠江委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可研报告审查会议,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整改会议,要求水利局、环保局立即开展水源地搬迁的前期工作,环保局负责编制水环境保护百日行动方案,做好原有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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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有二级路、村级路穿越陆域 |
正在开展饮用水源地的搬迁工作,目前所略水库的土地预算已报自治区国土厅,可研报告的修订版和水资源论证材料已上报珠江委。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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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保护区内农田面积有1106亩 |
正在开展饮用水源地的搬迁工作,目前所略水库的土地预算已报自治区国土厅,可研报告的修订版和水资源论证材料已上报珠江委,珠江委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可研报告审查会议,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整改会议,要求县农业局负责编制保护区内农田的农药使用的宣传,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及已取缔的农药,巴马镇配合。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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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巴定水库饮用水源地 |
六楼屯附近分布有少量农田,其它位置未发现有农田 |
水利部门已编制《广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巴马县巴定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由专家审核通过并上报市水利局。环保局根据上述方案修改巴马县的整改方案并报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整改会议,要求县农业局负责编制保护区内农田的农药使用的宣传,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及已取缔的农药,巴马镇配合。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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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巴定水库饮用水源地 |
有1个村屯共计140人 |
水利部门已编制《广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巴马县巴定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由专家审核通过并上报河池市市水利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整改会议,要求巴马镇做好保护区内民居排污设施建设督导工作。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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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所略水库饮用水源地 |
有1个村屯共计40人 |
水利部门已编制《广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巴马县所略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由专家审核通过并上报河池市水利局。环保局根据上述方案修改巴马县的整改方案并报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整改会议,要求所略乡、水利局做好保护区内民居的排污设施建设督导工作。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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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所略水库饮用水源地 |
坝首取水点上游局部有农田 |
水利部门已编制《广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巴马县所略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由专家审核通过并上报河池市水利局。环保局根据上述方案修改巴马县的整改方案并报河池市环保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整改会议,要求县农业局负责编制保护区内农田的农药使用的宣传,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及已取缔的农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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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所略水库饮用水源地 |
有9个村屯共计1052人 |
水利部门已编制《广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巴马县所略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由专家审核通过并上报市水利局。环保局根据上述方案修改巴马县的整改方案并报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整改会议,要求所略乡、水利局做好保护区内民居的排污设施建设督导工作。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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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所略水库饮用水源地 |
村庄周边分布有农田 |
水利部门已编制《广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巴马县所略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由专家审核通过并上报市水利局。环保局根据上述方案修改巴马县的整改方案并报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整改会议,要求要求县农业局负责编制保护区内农田的农药使用的宣传,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及已取缔的农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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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
河池市凤山县 |
拉辉河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保护区有村级公路通过 |
在沿河边公路相关路段设置防护网,防止人畜进入水源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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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
河池市凤山县 |
拉辉河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保护区内有7户居民30余人口 |
与二级保护区内居民合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支管已安装完成,主管安装完成95%,污水处理池未建设,整体完成65%;全面开展居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规划设置固定垃圾收集桶,定时转运到县填埋场集中处理。正在开展水利整改项目实施经费预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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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 |
河池市凤山县 |
拉辉河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保护区周边农田分布,约种植50亩水稻 |
开展对保护区内农田地膜、农药、化肥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涉及农户和具体面积工作,对农户开展宣传,所在地巴旁村委着手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规范村民行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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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
河池市凤山县 |
拉辉河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保护区内有村级公路通过 |
在沿河边公路相关路段设置防护网,防止人畜进入水源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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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
河池市凤山县 |
拉辉河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保护区内有60余户居民270余人口,少量分布在保护区上游 |
已开展对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工作,在保护区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支管已安装完成,主管安装完成95%,污水处理池未建设,整体完成65%;全面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整治,规划设置固定垃圾收集桶,定时转运到县填埋场集中处理。正在开展水利整改项目实施经费预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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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
河池市凤山县 |
拉辉河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保护区周边有农田分布,约种植75亩水稻 |
开展对保护区内农田地膜、农药、化肥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涉及农户和具体面积工作,对农户开展宣传,所在地巴旁村委着手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规范村民行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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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
河池市凤山县 |
弄林河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保护区内凤山至凌云二级路通过 |
在相关路段加强安全防护,已制作饮用水标志牌,下一步将根据技术方案完善标识牌和边界立界工作。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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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澄江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百色桥—县城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300m |
已做好防护相关防护应急措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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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澄江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安阳大道跨江大桥—县城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5km,2014年建设,2015年通车 |
已做好防护相关防护应急措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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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澄江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县城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3km至下游100m沿岸纵深50m,耕地面积约16万m2 |
已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正在实施整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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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 |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澄江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百地桥—县城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6.1km |
已做好防护相关防护应急措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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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 |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澄江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江中桥—县城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8.7km |
已做好防护相关防护应急措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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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澄江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6km,沿岸纵深500m,耕地面积约940万m2 |
已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正在实施整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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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取水点位于红水河主河段,红水河上游流经县份和区域较多,河道有游船通行 |
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局负责港口码头航道的环境整治,现已经制定细化方案并开展工作,县海事处负责的货运和客运船舶的油污管理已完成排查任务。 |
是 |
现用水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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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岸种植玉米和甘蔗 |
由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负责指导群众科学种植农作物,已制定具体方案并在实施中,由县糖业管理局负责指导群众科学种植甘蔗,目前已摸底调查完成,拟近期召开蔗农动员会。 |
否 |
现用水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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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50m内有一定数量的居民房 |
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局和大化镇人民政府已联合制定了整治方案,正在按方案整治中。 |
否 |
现用水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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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水源保护区界标上的文字已模糊不清,部分界牌被广告占用 |
界牌和警示牌已经制作并已全部安装完毕。 |
是 |
现用水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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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取水点位于红水河主河段,红水河上游流经县份和区域较多,河道有游船通行 |
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局负责港口码头航道的环境整治,现已经制定细化方案并开展工作,县海事处负责的货运和客运船舶的油污管理已完成排查任务。 |
是 |
规划水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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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岸种植玉米和甘蔗 |
由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负责指导群众科学种植农作物,已制定具体方案并在实施中,由县糖业管理局负责指导群众科学种植甘蔗,目前已摸底调查完成,拟近期蔗农动员会。 |
否 |
规划水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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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50m内有一定数量的居民房。 |
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局和大化镇人民政府已联合制定了整治方案,正在按方案整治中。 |
否 |
规划水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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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 |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规划水源保护区目前未立界标。 |
界牌和警示牌已经制作,在安装中。 |
否 |
规划水源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