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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反映“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电西街那些屯韦继经在大化电厂顺斜坡往下王秀河非法造塘养鱼,造成王秀河边坡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水质污染严重。”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要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群众举报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电西街那些屯韦继经在大化电厂顺斜坡往下王秀河非法造塘养鱼的问题属实。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地址为大化镇红电社区那些屯韦继经鱼塘,位于大化电厂小市场斜坡下王秀河边。该鱼塘占地面积约4亩,2017年1月该鱼塘已投放苗种3万尾,价值1万多元;养殖品种有剑鱼、斑点叉尾鮰、草鱼、鲤鱼、鳙鱼、鲢鱼等,以生态养殖为主,没有投放饲料,有排洪沟与王秀河连通。经了解,韦继经在马山东风水电站蓄水发电后,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1986年前后在东风电站库叉水域内用弃土筑坝建成坝长约35米、平均高度约2米的鱼塘,用来发展渔业养殖。
(二)关于群众举报大化镇红电西街那些屯韦继经在大化电厂顺斜坡往下王秀河非法造塘养鱼,造成王秀河边坡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水质污染严重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鱼塘业主没有砍伐鱼塘周围的树木,无植被破坏现象,不存在王秀河边坡植被被破坏现象。韦继经使用水塘边自己种植的橡草喂鱼,没有投料、投饵,鱼塘中有一个网箱,鱼塘水面通过围挡的水泥砖砖孔与王秀河水面相通,不存在水质污染严重情况。受近段大化县境内连续下暴雨影响,导致鱼塘南面一小部分玉米地和电厂宿舍区受雨水冲刷发生小部分边坡崩塌,现场未发现水土流失严重情况。
二、整改工作情况
大化瑶族自治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和大化镇政府等部门配合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县综合执法局现场要求塘主于2日内自行清理鱼塘内的网箱,逾期不自行清理的,县政府将组织联合执法组强制拆除。县水利局要求韦继经立即对崩塌的玉米地边坡种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避免崩塌面积进一步扩大,同时按照《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告知塘主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目前,韦继经已自行完成鱼塘网箱拆除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要求大化瑶族自治县督促鱼塘塘主韦继经种植植物恢复玉米地边坡植被,清理鱼塘内的网箱,拆除鱼塘土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二)要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鱼塘塘主韦继经开展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对业主拒不开展整改或整改后出现反弹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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