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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反映“河池市宜州区德胜大邦村三加屯有几家养蚕户,将蚕粪长期倒在村头路边,造成异味难闻,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德胜垃圾场污染问题,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要求宜州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大邦村三加屯共38户约176人,土地主要以种植桑叶、玉米、水稻为主,该屯养蚕户较多,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是养蚕。宜州区调查组现场调查时发现大邦村三加屯韦世文在自家村级道路对面约300米机耕路路边(自家农田旁)倒弃蚕粪。
(二)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03年开工建设,2007年7月试运行,主要处理河池市金城江、宜州、环江等县(区)的城镇生活垃圾,是河池市市政管理局的下设机构。处理规模为400t/d,设计工艺为堆肥+焚烧+填埋处理模式,现在采用填埋工艺进行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群众举报“河池市宜州区德胜大邦村三加屯有几家养蚕户,将蚕粪长期倒在村头路边,造成异味难闻,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问题基本属实。河池市宜州区德胜大邦村三加屯无蚕粪收集池,原先养蚕户把蚕粪当做肥料自用,一些果树老板还专程进村收购蚕粪用作果树育肥,但因近期水果市场不景气,蚕粪无人收购,当做肥料自用于农作物已饱和。经调查发现,该屯韦世文户不遵守村规明约,把蚕粪拉至自家农田道路旁堆放。
(二)关于群众举报“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德胜垃圾场污染问题,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问题不属实。近年来,宜州区人民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单位环评手续不全、偷排污水、臭气扰民等问题开展调查及执法工作,及时要求该单位按照要求开展整改工作。一是2002年7月,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桂环管字〔2002〕188号),项目原设计采用堆肥+焚烧+填埋的处理模式,开工建设后,因焚烧设备不够成熟、处理成本高等原因,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意后进行了设计变更,缓建焚烧工序,故未能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16年该项目被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列入“久投不验”名单中,为解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问题,该单位于2016年新增建设“焚烧发电BOT”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取得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河环审〔2016〕37号),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河池市德胜镇生活垃圾处理厂竣工环保验收有关事宜的函》(桂环函〔2016〕974号)精神,不再对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原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待焚烧发电BOT项目竣工后再实施环保竣工验收,现焚烧发电BOT项目处于建设阶段。二是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近年来加强填埋区消毒和除臭喷洒,对填埋区、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应急池等进行覆盖,减少填埋场臭味。经询问村民小组长及周边居民,均称异味较两年前已有所减轻。三是2016年,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宜州区环境保护局立即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十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拆除偷排管道,对应急池进行扩容,并开展场区环境安全大排查;2017年7月,该单位发生排污输送管泄露事故后,立即进行了维修,并一次性给予周边村民十万元补偿。2018年2月,再次发生排污输送管泄露事故,但因该事故疑似人为破坏管道造成,该单位在及时维修管道的同时,向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报案。四是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渗滤液)处理原设计工艺为“厌氧—好氧—聚凝沉淀—消毒出水”的生化处理工艺,排放标准为《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随着2008年新的排放标准出台,2010年该场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在原生化处理工艺基础上增加两极碟管式反渗透进行深化处理,日处理能力200吨,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2013年扩建增加一套日处理能力100吨的两极碟管式反渗透,日处理规模增加到300吨。2016年被原宜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整改后引进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采用“MBR+DTRO膜处理”工艺,加大了垃圾渗滤液日处理量,于2018年4月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目前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日处理量达到400立方米,原来渗滤液处理站不再使用。
三、整改工作情况
(一)德胜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16日对韦世文户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要求2018年7月19日前对自家农田乱堆乱放的蚕粪进行清理。
(二)宜州区乡村办、桑蚕循环办指导德胜镇人民政府在大邦村三加屯建立蚕粪收集池,统一收集周边养蚕户的蚕粪,目前正在开展蚕粪收集池选址工作,其它相关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三)要求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定期进行水质、臭气监测并公布监测报告。加快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及联网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求宜州区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屯内蚕粪堆放和治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群众宣传工作,提高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环保意识。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立即组织开展宜州区专项督查,排查辖区内蚕粪及生活垃圾等堆放、清运、治理等情况,及时指导各乡镇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宜州区蚕粪处理方案,同时开展蚕沙治理培训和指导,确保蚕沙治理取得预期成效。
(二)要求河池市市政管理局按照“党政共管、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对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再次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三)要求宜州区人民政府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引导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强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并定期对环保设施及管道进行维护,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加快推进河池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使用,并按要求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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