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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三十四批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100004)办理情况的通报

2018-07-17 17:55     来源:河池市人民政府     作者:河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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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反映五圩镇拔旺村屯多家金属矿区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发。一号窿采到一脉78mm的氧化锡,二号窿采到10mm锑,四号窿准备伸进临近的板鸾村拉旦屯的一脉1.18mm的氧化锑,质疑该民营企业存在超范围开采。该企业在拉萨岗(地名)开了几口窿口,未做防护措施,随意排放碎石方于自然冲沟和水源林里,大雨来时这些石方被雨水冲到河里造成河流堵塞,对河边的田地及河边的住房产生威胁。已向金城江环保局投诉过,但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要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金属矿区属于宜州市泰和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城江区分公司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拔旺多金属矿(以下简称“拔旺多金属矿”)项目建设内容,位于金城江区五圩镇拔旺村拔旺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00791326356D,法定代表人黄敬骅。拔旺多金属矿项目于2005年开始修路平整场地,同年10月份开始对露天矿体进行采剥作业,2009年开始建设洗矿厂区,2010年竣工并开始生产,生产工艺流程:矿体—露天采剥—原矿—初洗—净原矿—分级—破碎—螺旋选矿机—成品,整个流程不添加化学药剂,原矿为铁锰原矿,设计开采规模5万吨/年,实际开采量约3万吨/年,成品为铁锰精矿。洗矿厂区于2017年2月份停产至今,采矿窿口共有6个,其中2个已关闭,4个正在探矿(其中2个已有少量铁锰原矿产出)。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关于群众反映“拔旺多金属矿无相关手续擅自开发、超范围开采”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拔旺多金属矿相关手续齐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08年9月9日获得原河池市环境保护局金城江分局审批,2012年12月10日通过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金环验字(2012)15号);排污许可证:金环排字(2018)第7号,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采矿许可证号:C4500002011052210112109,矿区面积0.1283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20年5月10日;探矿证号:T45120080602009101,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桂M)FM氨许证字〔2017〕Y0020。经河池市金城江区国土资源局现场勘查,未发现拔旺多金属矿存在越界勘探和不按勘探设计方案施工等违法勘探行为。

(二)关于群众反映“该企业在拉萨岗开了几个窿口,未做防护措施,随意排放碎石方于自然冲沟和水源林里,大雨来时这些石方被雨水冲到河里造成河流堵塞,对河边的田地及河边的住房产生威胁。已向金城江环保局投诉过,但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查,拔旺多金属矿在拉萨岗开了3个窿口,1号窿口于2017年4月份开挖,同年6月份关闭,另外2个窿口于2018年5月份左右开挖,目前只是探矿,无开采作业。3个窿口探矿过程中产生的碎石方全部倒入窿口下方自然冲沟内的情况属实,但冲沟内建有拦截坝,防止碎石方随雨水冲入山下河道。现场检查时,有少量碎石方被雨水冲刷越过拦截坝约10米,但下方的河道、农田并未发现沉积有碎石方,也未发现有对河边住房产生威胁。

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曾于2018年4月3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拔旺多金属矿“挖出的废方乱堆乱放,直接倒入附近的公益林,没有防护措施”,2018年5月29日,经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拔旺多金属矿挖出的废方堆放在厂区范围内,且堆放场地建有拦截坝,未发现废方倒入公益林、农田现象。

三、整改工作情况

(一)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拔旺多金属矿对拉萨岗3个窿口碎石方堆放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建设规范排洪渠道,确保无碎石方被雨水冲刷越过拦截坝。

(二)金城江区国土资源局现场召集企业负责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勘探设计方案施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求金城江区继续加强对拔旺多金属矿的日常监管,督促其按时完成拉萨岗3个窿口碎石方堆放问题整改工作。

(二)要求金城江区继续加大对拔旺多金属矿矿山巡查力度,严格监督其按照勘探、开采设计方案施工,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开采勘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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