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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河政办发〔2024〕41号)

2024-06-14 18:20     来源: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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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2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对标一流水平,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对标改革再提升,加快培育营商环境服务品牌

(一)优化市场准入退出。持续推进经营主体服务码综合应用,推动一企一照一码工作,配合推广使用经营主体服务码在更多前瞻性、引领性、普惠性创新的应用场景。扎实推行市场准入一体化登记,探索变更登记一键通改革。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推动广西数字标准地名地址库建设。实施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高效办理,依托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一网展示、部门共享专区,实现注销信息共享、联动办理利用广西数智人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网一窗一次办结,推行打包办一件事一次办高效推进多业务、多部门联办智能化审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河池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河池海关、河池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强化用工就业服务,持续优化零工市场、驻外劳务协作站等就业平台各项功能,持续开展就业暖心·桂在行动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下基层活动,完善就业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优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体系规范化建设和一体化管理。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实施好人才项目。深入实施技能广西行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000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900人。及时兑现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政策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实现政策即申即享。开展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和留桂就业计划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科技局、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优化建筑许可办理机制。提高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效率,完善重大项目用地三方联动分级分类等服务保障机制,助推项目快落地快开工。持续落实中介服务、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等领域改革举措。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自治区级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按标准地供应比例不低于70%。探索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服务平台的使用和完善。统一测绘成果标准,提高测绘服务水平与测绘成果质量,缩减测绘环节和时限,避免同一项目重复测绘,降低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办事成本,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多验合一改革,重新修订《河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验登合一实施细则(2.0版)》。推进市级水电气网市政公用服务系统与自治区工程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健全部门集中联合办公、市区两级合署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投资便利服务体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持续开展全流程体外循环隐性审批整治。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提高市政设施报装便捷度。根据电力用户外部配套供电工程建设有关要求,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地方政府承担资金测算标准及拨付程序,明确储备土地公布方式和周期等关键事项,建立具备可执行、易推广的电力用户外部配套供电工程建设政企共担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供电企业、用户三方的权责界面,以满足用户用电需求为导向,推行政府、供电企业、用户三方高效协同的电力接入服务机制。严格落实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低压(380/220伏)电力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承担投资建设,实现用电报装零投资推行水电气网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不动产与水气联动过户。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城镇燃气经营活动。保障通信基础设施通行权,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应建能建。在现有向5G建设开放相关的公共交通设施、公园景区、公共绿地、城市道路、地下管网等市政公共设施的政策基础上,结合通信基站站址特性,对已纳入规划的基站建设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减少要件、降低门槛、优化程序,为通信基站批量建设提供快捷途径。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局、通信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大数据发展局,河池供电局

(五)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重点围绕河池有色金属、桑蚕茧丝绸、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重点产业,加快推动科技转化,逐步推广贷补联动科技投入模式,把贷补联动列入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速推进产学研融合,引导南方公司、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华公司、华远公司等重点行业企业与区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动。年内新增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家。年内技术合同成交额达8亿元以上。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力争年内培育专精特新企业2家以上,单项冠军1家以上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按照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梯次培育。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河池税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提升获取金融服务便利度。进一步提高桂惠贷贴息资金拨付效率,提升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乡村振兴、工业产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合理降低融资成本。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化担保审批流程,开发符合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担保产品,将单户担保额1000万元以下的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单户担保额1000万元—2000万元的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加大资本市场服务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常态化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强桂信融平台宣传、推介,将桂信融平台推广运用作为推动辖区普惠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力促进绿色金融增量扩面,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鼓励企业在申请绿色贷款时主动提交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报告,提高绿色信贷比例,推动全市2024年底绿色贷款增速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0%。大力推广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统筹整合市内各项政策资源,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惠企政策直达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体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不断优化服务结构,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金融供给,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较上年增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河池税务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完善跨境贸易服务举措。积极推进多式联运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共享运力池,培育一批公铁、铁水、公水联运精品线路。做好道路运输服务指导工作,加大跨境运输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重点运输企业挖掘市场潜力,拓展跨境运输业务。深度挖掘服务现有的外贸企业,持续开展一对一走访活动、一揽子政策宣传活动、一系列纾困活动,发挥好政策引导和鼓励作用,鼓励企业自营进出口,围绕现有资源和特色产业,支持农特产品经营企业开展出口业务,支持有意愿的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将1家以上企业列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企业培育重点对象,加大AEO认证培育。大力培育跨境电商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局,河池海关;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司法、财政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河池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加大对外开放合作力度。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力争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8%,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0%。做好外贸外资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用好用足河池经开区及各园区的政策优势,贯彻执行首用外资理念,外资企业首笔进资优先考虑外资进资,做好外资项目落地的各项保障工作,优先保障外资奖励政策落实到位,稳固外资企业投资信心。组织参加第21中国东盟博览会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展会活动,提升企业竞争力。宣传推介河池世界长寿市品牌,吸引更多外商到河池投资创业。推动外贸企业数量比上年增长不低于5%畅通跨境人员出行渠道,优化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提高外籍人员出行便利度。加强部门协同,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办理流程,采取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的方式,加快形成更加快捷高效和审批签发工作机制,为外籍人员在华工作、生活和停居留提供便利。加强政策走访宣传、对属于外籍人才、符合永居条件的,给予申办永久居留的便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公安交通运输局、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做好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推送和宣传辅导,统筹好推送兜底工作,提升税收政策的清晰度和透明度。推广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提升税费征管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执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广云核查线上执法,提升税收执法规范性和精准性。完善线上线下反映问题渠道,化解税费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落实落细增值税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提升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效率,完善社保降费率政策措施,提升缴费数据共享质效,降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推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到20246月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并持续保持。建立满意度伴随访工作机制,促进管理执法更加公正规范、税费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升级优化税企互动群服务,推行智能人工应答,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严厉打击涉税犯罪,对税务部门移送的涉税犯罪案件依法查处,依法维护合法纳税人权益。牵头单位:河池税务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局、信访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完善商业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建立民商事纠纷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加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提醒,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坚持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持续提升民事一审涉企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1%以上。深入开展桂在执行·暖企惠企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针对民营企业自身制度不健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到位的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市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改进办理破产服务流程。深化和完善破产案件府院联动配套机制,提升破产管理人执业便利度,充分发挥破产程序救助重整功能,助推危困企业重获生机。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执行案件移动破产审查等机制。进一步推广应用投融资项目招商平台,提升重整价值识别能力,加大破产重整新融资支持力度。对于破产重整、和解企业的合理融资和担保需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参照正常企业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审批。压缩收回债务所需时间。鼓励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建立破产案件涉案信息在线查询机制。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河池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优化惠民惠企政策服务。依托自治区惠企惠民兑现平台,加大政策创新及兑现力度,持续推动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为群众、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兑现服务,实现从企业找政策政策找企业转变。提高惠民惠企政策兑现能力,扩大各类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办覆盖面,实现政策申报材料零提交、政府零审批、申请秒兑现。会同各类商协会积极面向各类企业开展热点政策专题宣传解读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河池经开区(市工业园区)管委会,河池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健全精准高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完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快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体系,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一业一一业一评,推进完成35个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场景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施行柔性执法方式,采取以预防为主,精准把握执法尺度,正确适用各有关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最大限度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空间。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职务侵占等影响市场健康发展和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快推进包容普惠创新。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推动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持续加强生态保护,降低重度污染天数比例。推进双千兆网络协调布局建设,全市新建5G基站2220个。牵头单位:市教育、民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通信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优化支付服务,打造巴马支付适老暖心服务区优化境外人员来河池移动支付便利度。优化境外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境外银行卡受理覆盖面。持续开展自动取款机(ATM)银行卡受理改造支持使用境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服务。优化开户流程,为老年人和外籍来河池人员提供简易开户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完成外籍人员永久居留身份证适配性改造,提供开立银行账户、转账汇款等便捷金融服务。推动汽车客运站、4A级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旅游酒店配备受理移动支付、境内外银行卡、现金等必需的软硬件设施,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及工具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广体旅局、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破除经营主体发展制约瓶颈五大专项行动

(一)开展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要素成本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贯彻落实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政策,组织实施优化时段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推动电价保持在合理区间。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加快建立健全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进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促进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优化和加快天然气相关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进一步提高长输管道天然气使用率。结合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与源网荷储一体化相结合,加快推进河池南丹(天峨)工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谋划大任产业园和大化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通过光伏、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利用先进储能技术,错配用电高峰,以绿色清洁能源作为用电高峰用电补充,降低园区大工业企业的综合用电成本,为产业园区提供低价电力供应保障。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调整要求,及时做好调整工作。聚焦政府部门、公用企业和金融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助企纾困专项检查,确保降费政策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配合单位:河池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治理行动。抓好《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定期提醒督办,加强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督办。推动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解决企业回款难和政策兑现难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限期办结企业投诉拖欠账款问题,立行立改、应偿尽偿,采取组织双方或以政府名义签订还款协议、推动进入司法程序等综合措施,确保无分歧账款清偿化解完毕。对到期债务偿付确实存在困难的,争取协商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予以接续。压紧压实预算单位和融资平台责任,对于存量拖欠企业账款,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适当安排预算逐步清欠,督促融资平台及时筹集资金偿还,积极向上争取发行新增债券解决。建立防止新增政府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政务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构建多元融合统一的政务服务生态体系,加快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我市各领域自建信息系统向智桂通平台汇聚。依托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出更多便利化改革,新增一批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套餐。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超90%落实自治区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帮办代办无休日改革。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聚焦项目、政策、人才、金融等领域,新增一批政务服务全链通办集成服务套餐。配合自治区完善全区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配合自治区推动政务服务窗口人员职业考试上岗改革,全体窗口人员取得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持证上岗并定岗晋级。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涉企审批事项职能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破除区域壁垒专项行动。制定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河池分工方案,按季度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排查、归集和整改工作。推动非禁即入全面落实。持续实施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破除妨碍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促进经济循环畅通,更好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执法,加强网络、广告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快智慧监管工程建设,为构建适应统一大市场建设长效监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整治,持续清理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壁垒,包括针对不同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别待遇,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规模条件限制等。压缩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资金支付时间持续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配合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推进CA数字证书(公共密钥证书)互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按责任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升专项行动。围绕支持全面创新,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链条,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和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向企业提供风险防控培训、风险评估和维权援助服务。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保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专利转化运用20项以上。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计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力保巴马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通过验收,申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完善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种库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政策保障。全链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统一行政执法及司法审判法律适用,制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指引,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大力推进各领域改革,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设置。要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机构改革涉及单位职责调整的,应及时调整到对应责任单位,确保职责履行到位。要强化宣传引导,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重点工作,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加大我市营商环境政策举措、改革成效宣传解读,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知晓率和认同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经营主体反映问题,通过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处置机制和12345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专线反馈的问题,梳理分析经营主体反映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问题处置,力争经营主体反映问题解决率提升到60%以上。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提升企业办事感受度。各一级指标负责牵头单位要深入研究世界银行和国家、自治区各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分解指标任务,查找差距不足,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区)要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打造典型示范,以区域创新发展带动全市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大数据发展局,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健全考核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第一评价标准,健全与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群众关切,形成以需求促政策供给、以评估促服务优化的工作闭环。开展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月调度,扩大营商环境指标无感监测覆盖范围,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及时发现并解决堵点问题。因地制宜建立差异化招商考核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估机制,推动以评促建。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推动以评促改。明确精准奖罚、同奖同罚细则,完善容错纠错措施,将有关结果应用到目标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用、领导干部和班子考核中,加强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河池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附件

河池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序号

指标

改革方向

任务举措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企业开办

拓展“经营主体服务码”应用

持续推进“经营主体服务码”综合应用,深入推动“一企一照一码”工作,配合推广使用“经营主体服务码”在更多前瞻性、引领性、普惠性创新的应用场景。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大数据发展局

2

提升经营主体退出便利化水平

实施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高效办理,依托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一网展示、部门共享”专区,实现注销“信息共享、联动办理”。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

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河池公积金管理中心、医保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河池海关,河池税务局

3

提升企业准营到期临期证件续办便捷度

在涉及企业准营、需行政审批部门同意的临期到期证件续办时,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直接延期和续办。

2024年11月30日

市直各涉企职能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

4

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服务水平

依托壮美广西·政务云,配合自治区搭建广西数字标准地名地址库,为开办企业实施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提供信息化支撑。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河池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县(区)人民政府

5

人力资源

强化用工服务

持续开展“就业暖心·桂在行动”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下基层活动,以市内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为主,加大招聘活动力度,常态化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2024年11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6

强化就业信息服务

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持续优化零工市场、驻外劳务协作站等就业平台各项功能,打造高效便捷的用工服务平台。持续推行重点企业人社服务专员工作机制,主动靠前,服务下沉,发挥“管家”作用,服务好企业招工用工、宣传好惠企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4年11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

强化人才培养

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优化实施广西杰出人才、八桂学者、自治区特聘专家、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广西人才小高地等新一轮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

2024年11月30日

市委组织部

市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

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

提高产业工人技能水平,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900人。举办第九届河池市农民工技能大赛,激励广大劳动者技能成才,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11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科技局

9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深入实施“技能广西行动”,全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000人次。

2024年11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

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开展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充分挖掘拓展优质就业岗位资源。着力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季”、“千企万岗进校园”招聘活动。

2024年11月30日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

人力资源

打造高端人才集聚洼地

调研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配合编制广西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依托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配合做好新一轮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为引进到广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生活等政策待遇落实相关服务,增强人才的归属感,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

2024年11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

拓宽技能人才招聘渠道

加强“就近就业”宣传,督促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或商协会组织动员当地农民参加用工招聘,鼓励在外务工人员回河就业,组织引导企业与我区高职院校签订联合培养人才“订单班”协议,进一步密切企业与高校毕业生供需衔接,探索“共享用工”新模式,鼓励企业间在用工余缺上进行调剂合作,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2024年11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河池经开区(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3

提高人才政策“含金量”

完善人才落户政策,围绕人才落户、购房、子女入学等开展全方位帮扶,加大对人才购房的补贴力度,增加公租房供给,让人才能够安居乐业。探索实行人才双重认定机制,允许部分规模企业在限额范围内自行评定企业核心人才,建立健全新兴产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特殊人才开通职称评审“快车道”。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更好服务企业和人才扎根河池。

2024年11月30日

市委组织部

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14

人力资源

推动人才政策落实

及时兑现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政策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实现政策“即申即享”。

2024年11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大数据发展局

15

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引进

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带培带教等方式,柔性引进一批学术技术水平高、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在民营企业中探索实行“以薪定才”制度。

2024年11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

着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相关就业、社保、培训补贴和降费率政策。提高职工技能水平,通过提升劳动力生产率降低企业实际用工成本。

2024年11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

优化劳动争议纠纷处理

优化劳动争议纠纷处理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推出“互联网+调解仲裁”调解模式,实现劳动仲裁从“线下为主”到“线上线下”同步办案。

2024年11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

办理建筑许可

提高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效能

深入实施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全周期服务保障机制,在重大项目遴选、选址选线、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等重要节点,加强系统谋划、部门联动、优化服务、改进流程,推行管家式项目服务,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精准度和服务保障效率,支撑重大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2024年11月30日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9

办理建筑许可

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

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有序推进“标准地”年度考核评估,继续推行“用地清单制”模式、“带产业项目”和“带设计方案”供应方式,进一步提高服务与监管效能,自治区级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按“标准地”供应比例不低于70%。

2024年11月30日

市自然资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河池经开区(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

20

推行“多测合一”改革

推行“多测合一”改革,试行分阶段整合测绘测量事项。

2024年11月30日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21

推行“多验合一”改革

推行“多验合一”改革,探索分阶段施工许可、分期或分栋验收等审批服务模式。

2024年11月30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

22

提升信息共享能力

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多规合一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水电气网市政公用服务系统信息共享,推动试点建立水电气网统一的交费渠道,提升群众交费便利度。

2024年11月30日

市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大数据发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23

优化审批流程

健全部门集中联合办公、市区两级合署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探索用地、环评等审批事项承诺制。

2024年11月30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大数据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金城江区、宜州区人民政府

24

推进占掘路审批机制改革

推进占掘路审批机制改革,压缩办理时限,持续提升办理便捷度。

2024年11月30日

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5

政府采购

扩大远程异地评标运用范围

拓展远程异地评标运用场景,在更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事项中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大数据发展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6

招标投标

提升信息化系统数字服务功能

配合自治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缩短支付时限、减少支付环节,推动建设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在线查询支付进度等功能。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财政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7

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持续拓展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覆盖范围,推动网上“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持续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配合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推进CA数字证书(公共密钥证书)互认。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8

上线电子营业执照功能

配合自治区试点开展招标投标全流程业务“一照通办”。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29

获得电力

降低用电报装费用

推动全市范围内用电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低压用电实施“零投资”报装。

2024年11月30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河池供电局

30

建立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管理机制

出台外部配套线路工程建设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供电企业投资界面延伸到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标准。

2024年11月30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各供电企业

各县(区)人民政府

31

进一步推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落实政府授权合约机制,推动电价保持在合理区间。

2024年11月30日

市发展改革委

河池供电局

32

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建设

加快推进河池南丹(天峨)工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督促项目业主做好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进试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办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早开工建设。

2024年11月30日

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33

获得用水用气

优化报装服务

推行水电气网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2024年11月30日

市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

市自然资源局,河池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4

规范燃气经营活动

进一步规范河池市城镇燃气经营活动,加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024年11月30日

市城市管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35

推动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推进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让企业获得自主选择气源方和输气方的权利。争取更多的管制气、长协气等低价气资源。

2024年11月30日

市发展改革委

市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36

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天然气相关基础设施布局并加强建设,让更多的企业用上长输管道气。

2024年11月30日

市发展改革委

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7

登记财产

推动“一窗办理、集成服务”

持续完善综合窗口设置,整合申请材料、优化业务流程、深化信息共享和交互,推动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提高综合窗口服务能力和业务办理比例。

2024年11月30日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河池税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38

拓展预告登记覆盖面

全面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加快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

2024年11月30日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39

深化“不动产登记+税务”改革

深化“不动产登记+税务”改革,持续优化提升“一次收缴、自动分账”工作机制。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河池税务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

40

登记财产

推广“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

持续扩大“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成果惠及面,探索推动土地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登记组合办理服务,实现“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

2024年11月30日

市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

41

推行“带押过户”业务

继续推行“带押过户”业务,打通银行间跨行办理“带押过户”业务信息壁垒,实现“带押过户”跨行办理。

2024年11月30日

市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42

获得信贷

深化财政金融联动政策实施

加快“桂惠贷”贴息资金拨付进度,积极争取自治区“桂惠贷”额度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落实“应贷尽贷、应享尽享”,着力提升“桂惠贷”的惠及面、精准度。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43

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功能

加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服务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深化合作,大力推广“见贷即担”、“见担即贷”等批量合作模式,探索银担合作新模式,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化担保审批流程,开发符合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担保产品,将单户担保额1000万元以下的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单户担保额1000万元—2000万元的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着力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的投放量、惠及面和精准度。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44

获得信贷

加大资本市场服务支持力度

组织资本市场专家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资本市场进行上市直接融资。动员企业申报自治区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并动态更新已在库企业信息,引导更多企业到北部湾股权交易所挂牌展示,夯实企业发展的基础,更好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


45

提升融资对接服务质效

持续升级“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活动,组织开展多层级、多规格、多轮次融资对接活动,通过座谈、路演等形式,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对接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46

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工业制造、绿色低碳、设施农业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长期信贷投入力度。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47

提升银行账户利企惠民质效

持续抓好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落实,督促市内支付服务主体落实落细支付服务各项降费政策措施,切实将支付降费红利传导至市场主体。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48

强化金融政策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继续实施民营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央行资金、“桂惠贷”等支持政策,抓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末的窗口期,加大对中小微市场主体贷款投放的力度。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49

获得信贷

强化金融财政政策联动

加强央行低成本资金与“桂惠贷”等财政贴息产品的叠加使用,撬动更多信贷资源投入实体经济。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

50

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大力推广以应收账款、政府采购订单等动产为核心的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持续推进“桂信融”平台优化与应用,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更大范围的征信促融赋能支持。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51

强化征信服务

持续推动多渠道征信查询服务的推广应用,全力提升征信查询服务质效。积极培育市场化专业征信机构,提供多元化征信产品和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52

推进北部湾港航融平台应用

加大北部湾港航融平台应用和推广工作力度,为涉外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融资新渠道。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53

推动跨境投融资工作

建设“汇小二”服务团队,深化产融结合,支持园区发展,重点帮助我市新设及重点涉外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适时争取增加跨境投融资政策供给,突出政策叠加的优势。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54

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发挥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作用,引导地方发挥融资担保效能,扩面降费,加强产业政策与财政政策协同,积极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引导我市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领域“专精特新”、创新型等优质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2024年11月30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55

获得信贷

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加强首贷、续贷、信用贷支持。加强对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落实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较上年增长。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56

建平台、拓渠道缓解优质企业融资问题

充分运用“桂惠通”、“桂信融”、“信易贷”等平台,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区域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向银行提供企业多维度外贸经营信用数据,破解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难题,增强外贸企业融资可获得性。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大数据发展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市发展改革委

57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关系,建立常态化银企、政企对接机制,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加强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形成针对不同主体、业态、产业链特性分层分类的供应链金融支持体系。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58

推广住建金融产品

加强“助建贷”贴息贷款推广,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贷款。

2024年11月30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9

加大对科创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举办科创企业融资对接会,收集科创企业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企业,拓宽融资对接渠道,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政银担携手创新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支持精准度。加大对知识产权评估专业机构招商引资力度,提升知识产权评估效率。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科技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60

获得信贷

探索应收账款担保融资

探索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应付款方收到确权请求的,及时确认债务关系。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61

加强绿色贷款

2024年底绿色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0%。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62

推进“信易贷”

深入推进“信易贷”,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发展,大力推广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统筹整合市内各项政策资源,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惠企政策直达服务。通过“信易贷”平台助力民营企业获得融资,获融资民营企业数占本地存续企业数(含个体工商户)比例不低于万分之三。

2024年11月30日

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63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全链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统一行政执法及司法审判法律适用;制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指引,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文广体旅局、农业农村局、

林业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64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专利转化运用20项以上。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科技局

65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推进地理标志品牌建设

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计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力保巴马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通过验收,申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完善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种库,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政策保障。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66

加强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工作

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和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向企业提供风险防控培训、风险评估和维权援助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67

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保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


68

构建质量治理体系

健全政府和企业质量奖制度,完善质量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69

实施质量品牌行动

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覆盖全市,力争短期内产品质量合格率等重点指标实现大幅提升,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0

跨境贸易

推进多式联运深度融合发展

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探索建立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海运、空运、铁路、公路运输信息共享,构建货运信息可查、全程实时追踪的多式联运体系。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升货物运输效率。

2024年11月30日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71

加大AEO企业培育

将1家以上企业列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企业培育重点对象,加大AEO认证培育。大力推动更多企业通过认证,持续推动落实联合激励措施。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海关


72

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

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强铁路、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合理有序推进大宗商品等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动物流提质增效降本。

2024年11月30日

市交通运输局


73

增强外贸实力

外贸企业数量比上年增长不低于5%。

2024年11月30日

市商务局


74

开设海外仓企业备案“绿色通道”

设置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备案“绿色通道”,实现海外仓企业备案无纸化,精准服务海外仓业务发展。

2024年11月30日

市商务局


75

对外开放

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关于制造业、农业等领域高水平投资负面清单承诺。对外资企业高频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定期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南。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激励机制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2024年11月30日

市商务局


76

加强对外交流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涉外重点国际展会,扩大我市优质产品出口。

2024年11月30日

市商务局


77

推广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商务旅行卡

推广APEC商务旅行卡,实现东盟10国免签5年,提升外贸企业进出境便利度。

2024年11月30日

市外事办

市商务局

78

利用外资

加大对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我市重点发展行业使用外资支持力度,力争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8%,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0%。

2024年11月30日

市商务局

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

办公室

79

优化外籍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停居留政策

外籍人员申办签证证件时,对于通过信息共享可查询到本人住宿登记记录、企业营业执照等信息的,可免予查验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在华外籍人员办理亲属短期探亲团聚类签证的,可以邀请人亲属关系声明替代亲属关系证明。

2024年11月30日

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外事办

80

对外开放

支持外籍人才交流

对急需来华从事商贸合作、访问交流、投资创业、探望亲属及处理私人事务等非外交、公务活动的外籍人员,来不及在境外办妥签证的,可凭邀请函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口岸签证机关申办口岸签证入境。在华外籍人员因正当合理事由需多次出入境的,可凭邀请函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多次入境有效签证。

2024年11月30日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外事办

81

纳税

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应用

2024年6月30日前,推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覆盖率(可开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占比)达到90%以上,并持续保持。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82

提升税收政策的清晰度和透明度

制作税收政策、系统操作、热点问题等宣传产品和纳税人缴费人办事指南,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运用“征纳互动”服务和电子税务局更具针对性地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适用的税费优惠政策,实现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83

落实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开展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工作。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84

纳税

提升税收政策的清晰度和透明度

持续加强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绿色税费政策的宣传,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依法依规享受绿色税费优惠政策。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85

提升税费征管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的试点范围,持续加强数电票推行扩围,稳妥有序提升数电票开票率。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市数字化电子发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6

推广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优化拓展税费申报类业务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确认提交功能,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87

规范企业社保费自主申报流程,优化系统衔接,提供社保费、医保费合并缴纳方式供企业自行选择,推行申报免填单和佐证资料留存备查。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88

提升税收执法规范性和精准性

执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涵盖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等类别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区域执法协同。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89

推广“云核查”线上执法,推动执法核查业务逐步从实地核查变为远程核查,在提高效率、减少打扰的同时,实现执法过程规范化、标准化。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90

纳税

提升税费诉求响应效率

健全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完善线上线下反映问题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线上“征纳互动”服务,全市平均人工互动成功率达到90%以上。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91

提升涉税争议解决便利度

全面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涉税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探索社保缴费争议“一站式”化解新路径,拓展社保费缴费争议联合调处机制试点,以点带面推广缴费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实体化运作,化解缴费争议。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92

提升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效率

常态化开展留抵退税,定期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在电子税务局推行留抵退税申请表“自动预填”服务,加强留抵退税办理环节动态监控,提升留抵退税办理效率。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93

提升涉税信息共享共治水平

健全纳税数据共享机制,提供纳税数据解读服务,助力银行优化授信模型,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更多信用贷款,2024年力争“银税互动”贷款投放达到45亿元。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94

降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

落实落细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在电子税务局实现对符合政策条件纳税人自动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应享尽享。执行社保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95

纳税

推行办税缴费服务新模式

建立满意度伴随访工作机制,促进管理执法更加公正规范、税费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96

推行办税缴费服务新模式

升级优化税企互动群服务,推行“智能+人工应答”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97

执行合同

深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法治体检”和“万所联万会”活动,为企业贸易和投资活动提供便利法律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市司法局


98

“暖企惠企”执行专项行动

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健全解决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账款问题常态化机制,达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0%到位,力争年内受理的涉党政机关案件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案件实现动态清零。全面核查长期未结的各类涉企业执行案件及已查封但长期未处置的财产,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做到应执尽执、应结尽结。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99

开展柔性执法

在执行工作中,优先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00

对诚实守信经营、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前景但短期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加大执行调解、和解力度,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双赢;针对企业涉金融执行案件,探索推进“以物抵债”的法律适用模式,最大限度盘活资产。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01

执行合同

规范涉企案件自由裁量权

对于拟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的涉企案件,应当进行类案检索,承办法官应当制作专门的类案检索报告,并随案归档备查。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02

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发布涉企典型案例、涉企审判白皮书,通过以案释法,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效果。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03

完善网络查控功能

全面推行繁简分流和分段集约执行模式,坚持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结合,需要依法查控财产的,力争做到10日内完成查封、扣押、冻结,异地最长不超过15日,执行案款到账后15日内完成发放工作,提升涉企案件执行质效。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04

推广信用承诺和修复机制

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积极适用失信预警及信用宽限期制度;对积极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恢复符合条件经济主体的信用,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05

加强诉前调解

加强诉前调解队伍建设,全面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做好做优诉前调解工作,提高调处化解民事纠纷效率,有效降低诉讼率。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06

压缩涉企商业纠纷诉执流转天数

压缩涉企商业纠纷诉执流转平均天数至200天,减少企业实现胜诉权益时间,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07

执行合同

提高电子文书送达比例

提高电子文书送达比例,电子送达率达80%。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08

加大司法数据公开力度

公开平均用时、费用、结案率等重点质效数据。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09

提升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提升民事一审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案率达91%。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10

办理破产

拓宽府院联动机制的广度和深度

充分发挥破产程序救助重整功能,助推危困企业重获生机。加强对困境房地产企业破产原因识别,坚持一体化处理原则,合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程序,尽可能挽救具有存续可能价值的房地产困境企业,最大限度维护购房人、债权人合法权益,推动实现房地产破产企业风险整体化解。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河池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1

强化破产管理人保障

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监督管理,配合自治区高院完成《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更新工作,合理控制在册管理人数量。

2024年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112

市场监管

开展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工作

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限期办结企业投诉拖欠账款问题线索,立行立改、应偿尽偿。督促拖欠单位对欠款金额不大清理难度较小的目标进行优先清理,确保应付尽付。对欠款金额较大的目标,制定清偿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采取组织双方或以政府名义签订还款协议、推动进入司法程序等综合措施,确保无分歧账款清偿化解完毕。

2024年11月30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3

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协调机制

强化部门联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以及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规定,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责任分工、牵头监管部门和配合监管部门,推进试点场景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4

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建设

推动牵头监管部门和配合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标准、计划、清单、数据全协同的监管机制,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平”场景化监管,推动试点场景有序落地。强化部门联动,梳理各场景事项服务清单,明确场景建设需求,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完成35个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场景建设。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5

“双随机、一公开”

深入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试点推行“一业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16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部门联动,运用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差的主体采取增加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等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措施,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

117

市场监管

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强网络、广告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快智慧监管工程建设,推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区块链等技术赋能非现场检查,实现“远程管”、“易分类”、“早干预”,减少现场检查次数。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18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县(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19

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

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


120

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制定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河池分工方案,按季度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排查和归集工作,实施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并督促问题整改,推动“非禁即入”全面落实。

2024年11月30日

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部门间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121

推行“首违免罚”

推行“首违免罚”,探索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体旅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122

市场监管

持续开展“新官不理旧账”整治

推动“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解决企业“回款难”和政策兑现难的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到期债务偿付确实存在困难的,争取协商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予以接续。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河池经开区(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123

政务服务

公证便利度改革

健全完善公证利企便民制度体系和服务机制,继续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

2024年11月30日

市司法局


124

提升全程网办能力

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超过90%。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125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

全面推广广西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深化公安系统政务服务工作,推动自助一体机户籍、出入境、车管等多项业务合一上线。推进涉林政务服务标准化,完善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动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四级十一同”。

2024年11月30日

市公安局、林业局


126

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

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形式,打造自然人、法人、其他特色专区,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形成“2+X”服务模式(“2”即自然人和法人两类窗口,“X”即办不成事反映、异地通办、增值服务等特色办事专区),建设标准化综合受理窗口,实现除特殊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综合受理率力争达到100%。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27

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改革

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人工帮办”,通过文字、语音、视频、截图、录音等提供在线交互帮办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28

推动政务服务窗口人员职业考试上岗改革

加强政务服务办事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窗口办事员职业技术水平鉴定,推动窗口人员取得行政办事员从业资格证,力争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并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29

推动政务服务办事无休日改革

推行政务服务无休日工作制,推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周末服务等贴心政务服务,申请人可通过电话预约或网上预约的方式预约时间到政务服务中心线下办理,使申请人在周末及节假日也可办理业务,解决群众企业“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急难愁盼问题。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30

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

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健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归口管理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职能的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

131

实行行政备案规范化便利化管理

总结行政备案规范化便利化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全面推行行政备案规范化管理,落实自治区编制的全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优化行政备案办理流程,加大行政备案运行监督检查力度。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各具有行政备案职能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32

推出更多便利化改革

围绕企业准入准营、经营发展、注销退出等流程,将关联事项集成办理,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拓展深化“智慧办”,建设完善人脸库,扩大政务服务“刷脸核验免证办”和“远程办”(不见面审批)范围。

2024年11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河池税务局等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大数据发展局

133

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号快办”

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号快办”,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号快办”实施范围。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34

加快推进全区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全区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统一服务管理支撑,进一步推动电子印章在企业开办、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共教育、劳动就业、金融保险、文化旅游、水电气等有关领域场景的普及应用。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职能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35

深化各类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办”

扩大各类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办”覆盖面,大力提升政策汇聚、兑现数量,通过优化政策兑付流程,实现政策申报材料“零提交”、政府“零审批”、申请“秒兑现”。

2024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各涉企职能部门

136

加大政策创新和兑现力度

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坚持问需于企、倾听诉求,深入了解企业的“急难愁盼”,找准靶点,加大政策创新和兑现力度,让企业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2024年11月30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城市管理局、文广体旅局,河池税务局等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

137

政务服务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民营企业的政策知晓度和解读能力,让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优惠。会同各类商协会,积极面向各类企业开展热点政策专题解读系列活动。

2024年11月30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城市管理局、文广体旅局,河池税务局等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

138

优化境外银行卡受理环境

推动重点商圈、重点商户受理境外银行卡,扩大受理覆盖面。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

139

提升移动支付便捷度

做好外籍来桂人员通讯服务,优化外籍来桂人员境内手机号码办理流程,为外籍来桂人员提供良好的国际漫游服务。加快完善移动支付产品与服务的应用功能、使用流程等,确保相关产品和服务好用,老年人能用、会用。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0

持续改善现金使用环境

持续开展ATM银行卡受理改造,支持老年人、外籍来桂人员等群体使用境内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1

提升银行账户服务质效

为老年人、外籍来桂人员提供简易开户服务,优化开户流程。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

142

完善数字人民币服务体系

探索数字人民币便利外籍来桂人员使用路径,提升数字人民币本外币兑换水平。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3

政务服务

建设支付便利化示范区

建设巴马适老暖心支付服务区先行示范区,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境外来巴人员等不同群体的支付便利度。

2024年11月30日

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文广体旅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4

创新创业

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

加大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力度,组织企业参加评价入库培训。持续推行创新项目企业牵头制,将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非基金类科技计划项目比例提高到50%以上。

2024年11月30日

市科技局


145

加强科技转化

实施科技计划项目贷补联动项目,放大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效益,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配合启动实施广西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2024年11月30日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

146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强后续管理,2024年11月30日前开展后续核查,核查面不低于20%,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2024年11月30日

河池税务局


147

加速推进产学研融合

依托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展示、共享、服务、交流、管理”五位一体的全链条服务,做好河池节点的技术信息咨询、收集、审核、发布和更新,在2024年度新增技术供需信息30条以上,进一步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动,服务企业30家以上,实现线上线下技术需求与创新成果精准匹配,努力促进技术转移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2024年11月30日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148

创新创业

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统筹科技领域专项资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新兴产业稳链、补链、强链、控链、延链。

2024年11月30日

市科技局、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9

强化创新平台建设

新增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2家。

2024年11月30日

市科技局


150

加大技术交易力度

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8亿元。

2024年11月30日

市科技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151

加强创新载体培育

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级中试研究基地1家以上。

2024年11月30日

市科技局


152

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

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粤桂东西部协作发展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河池企业与广东知名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积极推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2024年11月30日

市科技局


153

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

积极参加面向东盟的科技交流活动、第12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等活动。

2024年11月30日

市科技局


154

包容普惠创新

强化卫生医疗保障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年度增长3%、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年度增长3%、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年度增长1.5%(其中:金城江区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年度增长3.4%、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年度增长4%、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年度增长1.5%;宜州区、南丹县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年度增长4%、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年度增长3%、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年度增长1.5%;罗城县、东兰县、环江县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年度增长1.8%、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年度增长2%、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年度增长1.5%;天峨县、凤山县、巴马县、大化县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年度增长2%、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年度增长2%、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年度增长1.5%;都安县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年度增长3.5%、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年度增长4%、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年度增长1.5%)。

2024年11月30日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155

强化文化旅游

推广应用“一键游广西”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

2024年11月30日

市文广体旅局


156

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

全市100%的乡镇(街道)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可办理率达到80%(至少能办理33项),90%以上村(社区)可办理率达到60%(至少能办理25项)。

2024年11月30日

市医保局


157

包容普惠创新

学前教育

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公办幼儿园。

2024年11月30日

市教育局


158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2023—2025年),统筹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有序保障学位供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享有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24年11月30日

市教育局


159

推进“双千兆”网络协同布局

纵深推进“双千兆”网络协同布局建设,持续扩大“双千兆”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提高信息通信行业赋能和供给能力。河池市新建5G基站2220个(其中:宜州288个、金城江304个、罗城160个、环江221个、南丹257个、天峨151个、东兰137个、巴马132个、凤山100个、都安275个、大化195个)。

2024年11月30日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160

推动养老健康产业发展

加大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支持力度,落实好民办养老机构各类补贴政策,培育一批养老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加强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畅通养老服务企业人才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渠道,促进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11月30日

市民政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161

完善园区配套设施

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学校、医疗、公租房、生活超市、公园、娱乐等设施,减少因生活不便利导致企业员工离职的情况。

2024年11月3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河池经开区(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162

保障措施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深入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不到位、“躺平”不作为、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

2024年11月30日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

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63

强化数据互联互通

强化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各行业系统数据汇聚。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跨层次、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

2024年11月30日

市大数据发展局


164

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工作,规范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形成监测、评价、反馈、整改有效衔接的工作闭环。

2024年11月30日

市发展改革委


165

建立科学规范的奖惩机制,明确精准奖罚、同奖同罚细则,完善容错纠错措施,将有关结果应用到目标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用、领导干部和班子考核中,加强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责任追究。

2024年11月30日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

组织部

166

严格招商优惠政策制定

重点对外的招商引资政策出台前,除向社会公众、利害关系人、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外,对涉及政策覆盖范围、奖补扶持政策核心条款或政策依据可能存在争议的核心条款,必须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确保可以按时按质按量兑现政策。

2024年11月30日

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河池经开区(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167

因地制宜建立差异化招商考核机制

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行为相关制度,规范各地招商行为,避免“超常规优惠”政策引发“内卷内耗”,根据各市实际情况对各地的空间、条件、层次划底线、设上限。

2024年11月30日

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河池经开区(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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