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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5.44万名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今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稳就业促增收目标,通过劳务输出提质、帮扶车间扩容、公益岗位兜底、技能培训赋能等多项举措,推动就业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劳务输出精准发力。该县将劳务输出作为稳就业的重要抓手,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和零工市场平台,构建多层次就业服务体系。通过开设县乡村三级“零工市场”和线上平台,累计发布岗位信息1000余条,成功举办“春风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4场,吸引50余家企业提供岗位4000余个,并组织开展“点对点”免费输送服务,帮助3180名劳动力直达务工岗位。截至目前,全县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达5.44万人,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5.14万人的105.84%。帮扶车间转型升级。立足县域产业发展实际,通过政策奖补、税费减免等组合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目前,全县26家就业帮扶车间带动群众就业1411人,其中脱贫人口412人,同比实现稳中有升。发放车间带动就业奖补2.2万元,为7家企业减免税费12.62万元,有力推动传统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让群众实现“务农、顾家、挣钱”三不误。公益岗位科学开发。针对弱劳动力、半劳动力等特殊群体,围绕农田水利管护、校园安全、防溺水巡查等基层治理需求,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5479个,精准安置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通过动态调整岗位类型、强化岗前培训,既保障困难群众稳定增收,又助力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实现民生保障与基层治理“双赢”。技能培训靶向施策。坚持“授人以渔”理念,建立“需求摸底+定向培训+岗位对接”闭环机制,针对家政服务、特色种养等本地急需工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8期,覆盖683人。通过“理论+实操”“课堂+田间”等灵活教学方式,帮助参训人员掌握实用技能,其中60%以上的学员实现创业或就近就业,有效激活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蓝本能 覃璐璎)
全市“三农”领域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4月30日,全市“三农”领域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孔建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三农”工作,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要聚焦重点任务,坚持实干为要,奋力开创乡村全面振兴新局面。要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持续做好抗旱保春耕工作,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要聚焦重点产业精准发力,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给能力,推动桑蚕产业稳面提质,有效扩大设施蔬菜种植规模,抓好甘蔗种植,统筹推进林、渔、果等产业稳步发展,落实各类补贴政策,推动一产稳增长。会议强调,要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着力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大重点地区扶持力度,持续深化粤桂东西部协作,强化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要强化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守住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底线。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分析通报全市一季度一产增长情况和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情况。大化、凤山、巴马、天峨等县就相关工作作表态发言,都安作工作发言。副市长曹崇俊主持会议。
河池奏响春耕生产“进行曲”
眼下,正值春耕春种关键时节,我市各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统筹推进粮食生产与农业现代化,强化科技赋能、机械助力、服务保障,助力春耕生产有序开展。近日,在宜州区庆远镇东屏村烽火联合耕作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工人们正在育秧流水线上加紧进行育秧工序,铺盘、基质填充、洒水、精准播种、二次覆基质……一盘盘撒满种子的标准秧盘就生产完成了,整个流程高效、精细。随后,叉车将标准秧盘搬运到育秧大棚进行后续培育管护。“育秧生产线每小时可产出800盘秧苗,一天产能可满足320亩稻田秧苗用量。”合作社机械部技术负责人庞永生介绍,合作社自2013年开展机械育秧业务以来,持续加大育秧设备投入和技术支持力度,完善经营机制,以订单方式为全市种粮大户提供水稻秧苗。宜州区作为我市农业生产的重要区域,持续贯彻全市农业生产部署,全力稳面积、提单产,积极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以科技赋能推动春耕生产跑出“加速度”。截至目前,该区已备秧田1.27万亩,已浸播种子21万公斤,育秧面积1.13万亩,春种玉米15.44万亩。日前,在南丹县城关镇拉易村拉黑屯马蹄种植示范点,一场农机耕作现场会热闹举行。现场机器轰鸣,履带式旋耕机、玉米复合播种机等农业机械轮番上阵,轻便的农机设备、高效的耕作方式吸引众多村民前来观摩,农技人员现场与农户就农机使用、科学种植等内容进行交流。据了解,开春以来,南丹县城关镇组织镇农技站工作人员组成技术服务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同时,广泛宣传各项惠农政策,大力推广机械化播种,帮助种植户抢抓农时。田野春潮涌,春耕正当时。当前,我市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眼下,各县(区)通过强化科技赋能、完善农业服务保障,全面掀起春耕热潮,确保粮食生产“开局稳”,保障全年粮食丰收。截至3月13日,全市已种植农作物239.31万亩,同比增长6.04万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112.84万亩、经济作物126.47万亩;已开展春耕备耕技术培训584期,培训3.66万人次,印发资料10.74万份,下乡技术指导1.24万人次;已备秧田2.8万亩,占需用秧田2.84万亩的98.59%,育秧面积2.25万亩,可插大田25.03万亩;犁耙田11.17万亩,其中机耕9.3万亩,下田农机超1.92万台。
2025年河池市农村工作会议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第一季度工作会议召开
原标题:2025年河池市农村工作会议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第一季度工作会议强调全力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开创河池乡村全面振兴新局面2月12日,2025年河池市农村工作会议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第一季度工作会议在宜州召开。市委书记秦春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做好“三农”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要求,聚焦重点、扭住关键,全力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开创河池乡村全面振兴新局面。市长王军主持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强调,要保持定力,实干为先,敢于在乡村振兴建设中挑重担、勇担当。全市上下要主动对标各项安排部署,锚定农业强市目标,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开局就是决战,起跑就是冲刺”的劲头,干字当头,勇于作为,持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会议要求,要围绕重点,精准发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建设有特色、出成效。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让更多良种良技走进田间地头。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牢防返贫底线,强化产业就业帮扶,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做到底数清晰、账目准确、监管有力。要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壮大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狠抓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更好带动村民增收致富。要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科学编制乡村规划,推动乡村环境增颜提质,加快推进城乡融合。要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持续打造平安乡村,深化“三农”领域改革。会议强调,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市聚合力、筑保障。要压实各级责任,健全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完善工作机制,让金融产品更好满足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实际需求,着力打造一支沉得下、留得住、能管用的乡村人才队伍。要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好“四下基层”制度,深化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精力抓发展、促振兴。市委副书记孔建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宜州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南丹县、东兰县三石镇、大化瑶族自治县六也乡依次作交流发言。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设市级主会场和县(区)分会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贤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桂元,副市长曹崇俊,市政协副主席蓝启章,以及市政府秘书长陆嵘、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市级主会场参加会议。
强化农业装备支撑 夯实现代农业根基
近日,在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满江村,村民覃加行正在地里进行机耕作业,为下一步种植糖料蔗做准备(如图)。2024年,大化全力推进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全县糖料蔗良种推广覆盖率达100%,良法(机械化作业)覆盖率达59.89%,糖料蔗种植成本不断减少。同时,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补贴农机具11台套,补贴资金11.3万元,深入基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培训10场次。陆荣斌 蓝乔颖 摄影报道
培训送到家门口 拓宽群众增收路
近日,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百色市万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承办的传统螺蛳粉烹制技能培训班在大兴镇丹江村开班,共有48名学员参加培训,其中脱贫户29名。本次培训班为期5天,采取“村里开班、村里培训、村里考试”的形式,把知识技能送到群众“家门口”。通过理论授课、现场示范教学、实操训练、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传统螺蛳粉制作技能培训。培训中,授课老师细心讲授了食材选取、汤底熬制(如图)、配料制作、烹制时间、火候掌握以及螺蛳粉饮食文化等内容,并指导学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就业技能,拓宽就业创业路子,提升就业增收能力,增强村民生活幸福感,达到“送一项技能给群众、让群众多一个就业选择”的目的,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莫雪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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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5〕20号)
金城江区、宜州区财政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5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资金分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和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两部分。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通过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收入列“1100499其他收入”科目,支出列“2296011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二、请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作为支持重点,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三、请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补充通知》(桂财规〔2023〕4号)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按照财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农〔2024〕8号)有关规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用于产业项目。五、请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应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六、请严格落实直达专户管理要求。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专户管理,相关用款需求请通过直达资金专户列支。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河池市财政局2025年5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4〕56号)
巴马瑶族自治县财政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县2024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二、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将资金统筹用于符合《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21〕49号)规定的项目。请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对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请按照财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农〔2024〕8号)有关规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四、请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中央、自治区、市、县等各级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桂财农〔2022〕31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河池市财政局2024年12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河财农〔2024〕50号)
金城江区、宜州区财政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4〕29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指标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上述指标为正式指标,请全额编入2025年年初预算,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二、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三、请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补充通知》(桂财规〔2023〕4号)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按照财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农〔2024〕8号)有关规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用于产业项目。五、请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应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河池市财政局2024年12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4〕40号)
各县(区)财政局:为支持各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金城江区、宜州区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科目,其他县收入列“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二、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修订调整广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桂财农〔2024〕69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21〕49号)、《河池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51号)要求,将资金用于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田园综合体发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平时考核争优、发展典型优质产业项目等。请各县(区)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对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脱贫县要按照财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农〔2024〕8号)有关规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四、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中央、自治区、市、县等各级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桂财农〔2022〕31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附件:1.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表 2.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3.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说明河池市财政局2024年11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周期项目成效简述资金需求量当年资金安排量(万元)文件依据1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奖励补助资金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对2023年申报验收监测获得认定的示范区给予奖励补助2024.01-2024.12示范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390390《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上半年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监测认定名单的通知》(桂政办函〔2022〕4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下半年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监测认定名单的通知》(桂政办函〔2023〕8号)。2田园综合体奖励补助资金各县(区)人民政府、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对2024年创建的田园综合体项目给予奖补。2024.01-2024.12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7001700《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创建田园综合体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河办发〔2021〕38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市级田园综合体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23〕46号)。3支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平时考核争优资金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大化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宜州区、天峨县由项目县(区)统筹用于符合市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河政办发〔2021〕49号)规定的项目。2024.01-2024.12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提升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质效。420420《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乡村指办发〔2023〕20号)4典型优质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天峨县、南丹县、宜州区由天峨县、南丹县、宜州区统筹用于符合市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河政办发〔2021〕49号)规定的项目。2024.01-2024.12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提升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质效。16016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拟安排项目金额合计26702670附件2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县(区)合计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奖补资金田园综合体奖补资金支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平时考核争优资金典型优质产业项目奖补资金合计26703901700420160城区小计3804020010040金城江区14040100宜州区24010010040县级小计22903501500320120国家重点帮扶县小计15151751100240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00100环江毛南族自治县3204020080南丹县4759530080天峨县300801008040凤山县100100东兰县35555300巴马瑶族自治县16010060都安瑶族自治县14040100大化瑶族自治县34040200100附件3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说明一、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发展。给予2023年新获认定为四星级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金城江区河池镇设施蔬菜产业示范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蚕桑产业示范区、南丹县笼箱盖枫杏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南丹县山水种鸭产业示范区、天峨县山灵芝产业示范区、天峨县长寿源林下中草药产业示范区、东兰县诚信特色水果产业示范区、都安瑶族自治县龙醒肉牛产业示范区、大化瑶族自治县油茶产业示范区奖补资金各40万元,给予2023年通过自治区核验为五星级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南丹县云水谷肉牛生态养殖产业示范区、东兰县那菇香食用菌产业示范区奖补资金各15万元,合计390万元。此项奖补资金原则上优先用于以上11个示范区建设,若统筹用于其它示范区或产业类项目,视同该11个示范区已获得奖补。二、支持田园综合体发展。给予由三星级晋升为四星级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秀美毛南”田园综合体、东兰县“红色甜源”田园综合体、大化瑶族自治县“渔乐无穷”田园综合体晋升星级奖补资金各100万元,由三星级晋升为五星级的南丹县“歌娅思谷”田园综合体晋升星级奖补资金200万元;预拨2024年创建的金城江区“甲山秀水”田园综合体、宜州区“萄园花海”田园综合体、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湖莲韵”田园综合体、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桑映毛南”田园综合体、南丹县“红土丹山”田园综合体、天峨县“天湖峨山”田园综合体、东兰县“孟园田居”田园综合体、东兰县“栗山田海”田园综合体、巴马瑶族自治县“民安”田园综合体、凤山县“蔬香岩境”田园综合体、都安瑶族自治县“蔬香澄江”田园综合体、大化瑶族自治县“水云颐养”田园综合体奖补资金各100万元,合计1700万元。此项奖补资金原则上优先用于各县(区)获得晋升星级和2024年申报创建的12个田园综合体项目,若统筹用于其它田园综合体项目,视同该获得晋升星级和2024年申报创建的12个田园综合体项目已获得奖补。所有奖补资金在创建田园综合体五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后进行总决算。三、支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平时考核争优。分别给予在全市2023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平时考核中排在一类县(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前三名的大化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奖补资金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排在二类县(4个县区)前两名的宜州区、天峨县奖补资金100万元、80万元,合计420万元。统筹用于符合市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河政办发〔2021〕49号)规定的项目,统筹用于符合市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河政办发〔2021〕49号)规定的项目。四、支持发展典型优质产业项目。分别给予强化联农带农富农典型案例获得在全区推广的天峨县、南丹县、宜州区奖补资金40万元、80万元、40万元,合计160万元,统筹用于符合市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河政办发〔2021〕49号)规定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