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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更好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提升产业、畅通内循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绿色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力促进全市投资和消费增长,全力推动节能降碳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六新河池”和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3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围绕“2+5+N”产业体系,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聚焦有色、茧丝绸、建材、化工、制糖、电力等重点行业,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方向,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组织重点区域、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诊断,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对标活动,推动工业等各领域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到2027年,有色金属、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4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不再列出〕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推动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等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工业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或燃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动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充换电、光伏设备更新改造。支持电网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乡村配电设施等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和更优能效水平改造,力争完成400个以上老旧充电桩更新改造,形成智能、高效、绿色的充电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河池供电局配合〕
(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符合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建立建筑配套充电设施统筹推进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域配建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重点推进金城江区、宜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快推进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等数智化改造。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通管办配合〕
(五)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南丹县、金城江区、宜州区等地布局重卡换电网络,率先推广绿电重卡货运车辆。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运输车船和港作机械,重点推进龙滩升船机等红水河1000吨级过船设施扩能改造工程,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河池海事局配合〕
(六)支持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结合糖业、水稻种植等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充分利用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农户主动进行报废更新。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加快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推进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因地制宜适度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推动现有冷链物流设施提升增效和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配合〕
(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提升教育设备水平,推动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实训设备等,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推广在线教育、远程教育和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支持中小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实验仪器更新,推进体育场馆建设,加快体育设施设备更新。鼓励以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八)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能级,支持市内重点景区观光游览、游乐设备、演艺、数字化智能化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支持企业发展文旅新业态,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支持市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制播、传输、终端等设备替代换新。〔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提升市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水平,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标准配齐配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相关设备设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在用好中央、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推动政银企联动,给予消费者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优惠,根据使用年限不同对新能源汽车及燃油车给予不同档次的补贴。联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汽车置换更新的消费者给予消费贷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相关做法,研究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加快新旧循环促进绿色消费。积极开展并引导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参与以旧换新淘汰置换活动,推动优惠营销方案,引导居民积极更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有效防控老旧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整合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充分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现有资金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支持家电以旧换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拓展相关消费信贷业务。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新家电给予补贴优惠。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在财政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叠加给予消费者满减、补贴等优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供销社配合〕
(四)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结合旧改、二手房交易、房屋更新产生的家电家装消费品需求,整合各相关部门资源,鼓励引导房主、家装公司、建材企业、家电企业参与优惠让利活动,形成价格、品质、安全、监督、投诉处理等高效便捷的家装消费品换新机制。聚焦木竹藤家具家居消费热点,组织开展家具家居产品以旧换新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配合〕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消费习惯等因素,合理布局回收交投点和中转站。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改造升级现有分拣中心。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培育一批废旧物资回收骨干企业,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引导消费者将报废车、报废电动自行车交由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处理。组织推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推动产品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与规范化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建立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实现闲置办公设备有效利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机关事务中心、供销社配合〕
(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在金城江区、宜州区各谋划新建二手车智慧交易市场1个,鼓励市级平台公司、区内外二手车交易市场或运行成效较好的企业到我市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及运营业务。鼓励将拟建和已建成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引入智慧化服务平台及供应链金融服务,提升二手车交易市场入驻吸引力和消费体验。商务、税务、公安部门联动引导二手车经营主体开展登记备案制度,引导二手车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支持引导二手车销售由经纪(即中介)转经销,鼓励汽车经销企业联合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聚焦河池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园区企业,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引进旧件回收、整机再制造、关键件配套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大力培育发展有色冶炼、动力电池、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电子设备等再制造产业。积极探索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高端装备更新改造,加快风电光伏、储能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园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支持金城江、宜州、南丹等县(区)建设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培育一批符合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在废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动车(船)等废旧物资综合利用领域应用智能化拆解、精细分选及再生利用技术装备。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理再利用循环体系,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废旧蓄电池、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电组件等新种类废旧物资资源化、成套化、无害化处理利用。规划建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培育多元化、规模化回收主体,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园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一)推动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鼓励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品安全、质量分级、绿色低碳、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行业标准制定。在新能源汽车、家电、家居建材等大宗商品领域大力推行管理体系认证、绿色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贯彻落实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以及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聚焦家居、水泥、人造板、木地板等大宗消费品生产企业,广泛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森林认证和碳足迹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助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和回收理念。鼓励企业参与标准“领跑者”评价、对标达标工作,提升企业执行标准能力。推动河池消费品生产企业强化创新研发、工业设计标准制定,加强产业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标准研制,建立和完善消费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落实推广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以及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方法国家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鼓励发展竹产业循环经济,加速“以竹代塑”产品技术研发及参与“以竹代塑”产品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加强先进适用的国家标准在更新改造、以旧换新、循环利用行动中的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鑫锋、超威等企业开展个性定制消费品标准化工作,引领行业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政策支持
(一)强化财政政策支持。提前谋划储备一批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用好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工业、能源、建筑、市政、交通、医疗、教育、文旅等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用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用好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积极争取国家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推动农业机械更新。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出台和优化各级补贴政策,加强与上级资金统筹协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降低换新成本。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推动财政资金直达,严禁截留挪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税收政策支持。充分利用自治区提出的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5年的税收支持政策,对在河池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按照9%的税负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新能源车购置、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按照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加快落实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进一步开展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充分释放税费政策促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河池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再贷款政策支持,落实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的贴息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发挥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融资需求,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落实自治区‘技改贷’政策,将有融资需求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列入“技改贷”等“桂惠贷”推荐名单。鼓励银行机构聚焦资源回收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型设备更新等领域创新和发展综合化、差异化、定制化的绿色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指导各县(区)将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工业用地保障范围,优先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对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的设备更新、消费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能。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支撑。支持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等科研院所协同开展节能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一批支撑有色金属、茧丝绸、制糖、建材、化工等传统行业的设备更新科技成果。支持有色金属、桑蚕丝绸等领域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建设专业化创业创新平台,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形成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集聚效应。引进一批绿色低碳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项目,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链,带动吸引上下游企业聚集。推进有色金属低碳增值冶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关键金属高纯实验室、亚热带蚕桑茧丝绸实验室、火麻仁功能性多肽技术研发中心等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园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文广体旅、卫生健康、商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同配合、联审联评的工作机制,高效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向对应自治区相关厅局汇报衔接,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向,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统筹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等方面支持政策,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同时优化畅通办证、审批、资金支付等流程,形成高效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立即组织开展各领域设备更新摸底调查工作,加快相关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主要责任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市县级国有企业要积极主动,带头参与。〔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供需对接。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线上、会展、优惠促销等渠道和活动,搭建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信息共享,让生产企业及时掌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让消费者及时了解消费品以旧换新优惠政策,促进供需顺畅对接。推动节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监察、能源审计等第三方咨询服务,为企业节能设备更新提供专业方案。〔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精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充分借助河池融媒全媒体传播体系多渠道广泛传播,完整准确传达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政府支持政策,通过政策咨询、宣传推广、优惠促销等方式,提高企业和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消费者利用金融服务进行消费升级的意愿。〔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落实督查问效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对各部门牵头工作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紧盯重点任务、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工作举措,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形成更多实际工作量。〔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河池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表
附件
河池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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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事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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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
(一)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
聚焦有色、茧丝绸、建材、化工、制糖、电力等重点行业,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依法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不再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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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
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推动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等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工业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或燃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动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充换电、光伏设备更新改造。支持电网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乡村配电设施等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更新改造。 |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河池供电局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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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
(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
推进符合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加大充电设施配建,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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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
加快推进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重点推进金城江区、宜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快推进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等数智化改造。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 |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通管办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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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
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河池海事局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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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
(六)支持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 |
充分利用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推进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因地制宜适度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推动福达冷链物流等现有物流设施提升增效和智能化改造。 |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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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 |
提升教育设备水平,推动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实训设备等,推广在线教育、远程教育和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支持中小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实验仪器更新,推进体育场馆建设,加快体育设施设备更新。鼓励以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 |
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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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 |
推进观光游览、游乐设备、演艺、数字化智能化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支持企业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支持市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制播、传输、终端等设备替代换新。 |
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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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
(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 |
提升市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水平,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标准配齐配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相关设备设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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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
在用好中央、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推动政银企联动,给予消费者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优惠,根据使用年限不同对新能源汽车及燃油车给予不同档次的补贴。联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汽车置换更新的消费者给予消费贷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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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
参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相关做法,研究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加快新旧循环促进绿色消费。积极开展并引导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参与以旧换新淘汰置换活动,推动优惠营销方案,引导居民积极更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有效防控老旧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 |
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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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
整合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充分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现有资金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支持家电以旧换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拓展相关消费信贷业务。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新家电给予补贴优惠。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在财政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叠加给予消费者满减、补贴等优惠。 |
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供销社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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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四)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
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结合旧改、二手房交易、房屋更新产生的家电家装消费品需求,鼓励引导房主、家装公司、建材企业、家电企业参与优惠让利活动。聚焦木竹藤家具家居消费热点,组织开展家具家居产品以旧换新活动。 |
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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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
合理布局回收交投点和中转站。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培育一批废旧物资回收骨干企业。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参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组织推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推动产品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与规范化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建立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实现闲置办公设备有效利用。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 |
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机关事务中心、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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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
在金城江、宜州各谋划新建二手车智慧交易市场1个,鼓励市级平台公司、区内外二手车交易市场或运行成效较好的企业到我市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及运营业务。商务、税务、公安部门联动引导二手车经营主体开展登记备案制度,引导二手车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 |
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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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
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引进旧件回收、整机再制造、关键件配套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大力培育发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电子设备等再制造产业。积极探索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园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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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四)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
推动回收企业将回收的废弃家电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培育一批符合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理再利用循环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 |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园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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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
(一)推动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 |
鼓励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品安全、质量分级等领域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制定。在新能源汽车、家电、家居建材等大宗商品领域大力推行管理体系认证、绿色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贯彻落实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以及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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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
(二)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
广泛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森林认证和碳足迹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鼓励企业参与标准“领跑者”评价、对标达标工作,提升企业执行标准能力。推动河池消费品生产企业强化创新研发、工业设计标准制定,加强产业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标准研制,建立和完善消费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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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
落实推广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以及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方法国家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加速“以竹代塑”产品技术研发及参与“以竹代塑”产品标准制定。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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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 |
加强先进适用的国家标准在更新改造、以旧换新、循环利用行动中的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鑫锋、超威等企业开展个性定制消费品标准化工作,引领行业标准制定。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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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政策支持 |
(一)强化财政政策支持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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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税收政策支持 |
市财政局,河池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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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金融支持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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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要素保障 |
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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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科技支撑 |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园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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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
(一)强化组织领导 |
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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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责任落实 |
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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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供需对接 |
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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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宣传引导 |
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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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督查督办 |
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